徐慧 泰安报道
10月29日,岱岳区人民政府公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涉及4项事项,分别是泰安市岱岳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泰安市岱岳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泰安市岱岳区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泰安市岱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0-2035年)。
泰安市岱岳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
承办单位:岱岳区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决策依据: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3.《山东省泰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决策程序: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泰安市岱岳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承办单位:岱岳区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决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决策程序: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泰安市岱岳区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承办单位:岱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决策依据: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的通知》3.《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4.《泰安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决策程序: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泰安市岱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0-2035年)
承办单位:岱岳区林业保护发展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决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36号)3.《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安市人民政府令177号)
决策程序: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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