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辆奥迪轿车作掩护
去偷摩托车
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毕竟开奥迪的
应该不会偷摩托?
10月10日
度佳派出所接辖区居民
毛先生报警称:
摩托车被偷了!
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接警后
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经研判分析确定
李某(男,18岁,荣县人)
周某某(男,17岁,荣县人
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郝某某(男,17岁,荣县人)
等人有重大嫌疑
10月12日
在情指中心的支持下
度佳派出所、刑警大队民警
在自贡城区
将李某、周某某两人抓获
10月17日
民警在眉山市区
将郝某某抓获
经查
10月4日
李某在自贡城区租了一辆
奥迪轿车开到荣县城区后
邀约周某某等人一同玩耍
吃过晚饭后
一行人花光了身上钱财
便想去乡镇上“挣点钱”
他们认为
开着轿车去乡镇
警察也不会觉得他们会偷摩托
于是第二天凌晨
他们开车来到度佳镇
合力将一商铺外停放的
黑色摩托车车锁破坏
再将摩托搭线点火
骑离现场
第二天上午
他们以450元的价格
卖掉摩托后
花了350元支付租车费
还加了50元的油
一番操作下来
一伙人“净挣”50元
而毛先生被盗的摩托车
4个月前购买时
就花费了3480元
(左二和右二为本案嫌疑人
而中间为偷袜子的嫌疑人)
内容来源丨荣县公安
编辑:一条 编审:勇锅
法律顾问丨四川鼎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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