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化市的各个法治广场,无论是清晨还是傍晚,总能看到一群群活力四射的群众在广场上活动,法治文化公园已经成为法治宣传的“热土”。
通化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的有效载体,通过建设法治公园(广场)、培育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等形式,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实体阵地”。
在通化市,法治文化建设“实体阵地”遍地开花。先后建成丽景法治文化公园、佟佳江法治文化广场、平安桥法治宣传长廊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让广大群众在娱乐休闲过程中学习到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目前,通化市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1个。
推进互动融合,打造法治文化建设“融媒体阵地”。
通化市借助“报、台、网、微、端、屏”平台优势,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通化日报》开设了“律师支招”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在通化广播电视台开办了《与法同行》法治节目,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嘉宾走进直播间,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法律知识,宣讲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目前已播出法治节目760多期。利用“通化司法”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成为群众获取法治信息的重要渠道。
依托“法律七进”,打造基层法治宣传与服务阵地。
通化市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有温度、润民心。
如今,法治的种子在通化大地生根发芽,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深入人心,良好的法治环境正在悄然形成。
记者:施涛
主审 | 王远洋 审核 | 李蕴涵 编辑 | 史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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