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联合政法委员、检察官、民警、律师化解了一起长达十多年的民事纠纷,让当事双方消除隔阂,握手言和。
“韦法官,这起林地纠纷困扰了我十几年,希望你能帮帮我。”今年6月,融水县法院法官韦朗华参加辖区村委会开展的活动时,接待了一位情绪激动的七旬老人。
“老人家,别着急,有什么事您慢慢跟我说。”韦朗华连忙搀扶老人坐下来,耐心倾听其诉求。
原来,早在2007年,老人王某的家人与融水县某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承租该村4800亩集体土地种植杉树。老人的家人安排工人去种植杉树时,遭到部分村民阻拦,实际上只种植了428亩杉树。此后,老人一直与村委会交涉,并要求有关部门解决这个问题,但仅得退回了部分租金。如今,428亩杉树已经成材,老人欲办理许可证砍伐林木出售,再次遭到村民阻拦。村委会也以存在林地纠纷为由,拒绝协助其办理砍伐许可证。
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后,韦朗华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查明了纠纷背后的隐情和双方争议的焦点。此后,韦朗华联合政法委员、检察官、民警、律师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我们投资几十万元租用4800亩林地种植杉树,最后实际只得使用区区428亩。现在这428亩杉树已经成材,我们想砍伐出售又遭到阻挠,这对我们来说不公平!”老人十分委屈。“这片成材的林木实际上是我们重新种植的,不是老人原来种植的林木。”村民们群情激愤。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调解陷入了僵局。
“我们组织大家调解,就是商量一个折中处理的方案。”为避免双方发生冲突,韦朗华安抚双方的情绪,劝说双方互谅互让,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参加调解的政法委员、检察官、民警、律师宣传法律法规,分析通过协商维权和诉讼维权的利弊,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摒弃前嫌,同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此后,韦朗华和林业站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一起跋山涉水到涉事山林勘察,最终划定了林地界线。林业站出具“地界线核实确认图”后,韦朗华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成他们就林地使用权归属、协助办理砍伐证、林木收益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接下来,老人顺利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村民们获得了收益,双方皆大欢喜。看到这起老人与村民们十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韦朗华开心地说:“皆大欢喜就是最好的结局。”
全文刊登在2024年10月26日广西法治日报A2版
信息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融水法院
作者:赖隽群 何妮
编辑:成彦彦
校对:李炫葵
责编:黄麟茜
审核:陈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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