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贾府平时主要喝的是绍兴酒。

第三十八回,写大观园里的螃蟹宴。丫鬟看见林黛玉要饮酒,忙着走上来斟。黛玉道:“你们只管吃去,让我自斟,这才有趣儿。”说着便斟了半盏,看时却是黄酒,因说道:“我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喝口烧酒。”宝玉忙道:“有烧酒。”

众所周知,中国酒以颜色分类,则主要有黄、白两大类。白酒主要指烧酒,即高粱酒;黄酒则指米酒。由于清代以降,绍兴酒通行全国,其名最著,所以黄酒也就成为绍兴酒的代词。以黄酒佐螃蟹,是金秋时节的最佳食品。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脾胃不好,又怕螃蟹性寒,需要喝一口热热的烧酒,可见黄酒是指低度(15—18度)的绍兴酒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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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回,写凤姐生日那天,贾琏与鲍二家的正在幽会,恰好被凤姐撞见,于是发生了一场醋海风波,闹得天翻地覆。后来,贾琏认错谢罪,贾母啐他道:“下流东西,灌了黄汤,不说安分守己的挺尸去,倒打起老婆来了。”这里,“黄汤”即指黄酒。但 “黄汤”含有贬意,多数出于憎恶者或后悔者之口。除此回外,《红楼梦》第四十五、七十一、七十九等回均有“黄汤” 一词出现,或谓“黄汤”是酒的泛称,但喝白酒不可能说“喝黄汤”,盖贾府习惯于喝黄酒,所以“黄汤”也成为口头禅。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宝玉与袭人商议“晚间吃酒”,袭人说:“我和平儿说了,已经抬了一坛好绍兴酒藏在那边了。”这是《红楼梦》中具体写到的一个酒名,也是为以上“黄酒”、“黄汤”作注脚。因为宝玉关心吃酒的事,所以袭人特别说明酒名,而且是好绍兴酒,让他放心,这也足见绍兴酒在贾宝玉心灵中的地位以及在当时社会上的身价。

第七十五回,中秋夜贾府开宴行酒令,贾政讲笑话,说有一个怕老婆的,舔老婆的脚,恶心要吐。老婆说他轻狂,他跪下求饶说:“并不是奶奶的脚脏,只因昨晚吃多了黄酒,又吃了几块月饼焰子,所以今日有些作酸呢。”贾母听了发笑,并说:“既这样,快叫人取烧酒来,别叫你们受累。”贾母这句话更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贾府平时喝的是黄酒,只有在特殊需要时才“叫人取烧酒来”。

中国的酒类,按行销的范围而言,由于气候和习惯的不同,北方一般喝烈性的白酒,南方一般喝比较温和的黄酒。但有些名酒,却能超越地域的局限,不胫而走,如明代中叶的金华酒,曾风靡一时,通行南北。到了清代,绍兴酒崛起,销路遍及全国各地,大受赞誉。

当时,在首善之区的北京也以饮绍兴酒为时尚。绍兴酒运至京师者,必上品,谓之“京庄”。柴桑《燕京杂记》云:“高粱酒谓之干酒,绍兴酒谓之黄酒,京师尚之,宴客必须。”

曹雪芹的曾祖曹玺、祖父曹寅、父辈曹颙、曹頫,一家三代四人先后在南京任江宁织造之职达六十馀年之久。他本人也出生在南京,童年生活是在江南度过的。直到雍正六年曹頫获罪抄家以后,才举家北迁。当时他约十三岁,从此长期在北京居住, 终其一生。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完全可以猜想到,他一家的生活习惯极可能是南北兼具,他自己也是一个“南腔北调人’,甚至是 “南风”压倒“北风”。为了证明这一点,不妨举出两位与曹雪芹有些瓜葛的人的笔述:一位是雪芹的诗友和至交敦诚,他在《鹪鹩庵笔麈》中说:“近时士大夫宴客,非山阴酒不可,其味微酸, 较之惠山泉诸酿耐久,饮醉者无头眩舌燥之酲。”(见 《四松堂集》卷五)另一位是与雪芹有些亲戚关系的晚辈裕瑞,他在《枣窗闲笔》中写道:“又闻其(指雪芹)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唯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这里的“南酒”,实际上就是指绍兴酒。

作家把自己家里的现实素材和个人的生活经验写人小说,这是极常见的现象,曹雪芹也不例外。这里,我可以举出《红楼梦》中贾府里的酒中另外两种酒来说明。

第十六回,写贾琏、凤姐让赵嬷嬷吃酒,凤姐说:“妈妈,你尝一尝你儿子带来的惠泉酒。”第六十二回,芳官道:“我先在家里吃二三斤好惠泉酒呢。”此二例说明,贾府平时绝少吃惠泉酒,只有贾琏从南方回来才带上惠泉酒,或者像芳官那样,回忆往昔在家里时吃过惠泉酒,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前面所说的“黄酒”,只能是绍兴酒。

惠泉酒也是一种用糯米酿成的黄酒,酒味略甜,产于江苏无锡惠山,因山有泉,水清味醇,陆羽《茶经》誉之为“天下第二泉”,附近居民以泉水酿酒,遂成名酒。康熙时,李煦(曹雪芹的舅祖)任苏州织造,曾以“泉酒”作为贡物进献皇帝;雍正时,曹頫任江宁织造,贡物中也有“泉酒”,皆指惠泉酒。曹寅《棟亭诗钞》中有《和静夫谢送惠山酒》诗,也指惠泉酒,可见曹雪芹一家在江南时,对惠泉酒是熟知常饮的。但惠泉酒好景不长,大概在乾隆时酒的质量下降,名气逐渐衰落。《随园食单》中云:“无锡酒用天下第二泉所作,本是佳品,而被市井人苟且为之,遂至浇淳散朴,殊可惜也。”

第三十八回,黛玉要吃烧酒,宝玉便命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

合欢花浸酒,极为罕见。合欢花,又名合昏花、马缨花,豆科,六月开花,微香,性平,味甘。功能安神、解郁、活血,主治气郁胸闷、失眠、跌打损伤、风火眼疾等症。据 《四川中药志》称:合欢花、一朵云,泡酒服,能治眼雾不明。又《广群芳谱》引《女红馀志》亦称:“杜羔妻赵氏,每端午取夜合花置枕中。羔稍不乐,辄取少许入酒,令婢送酒,便觉欢然。”这都是合欢花可以浸酒的证明。但更重要的是,《石头记》庚辰本、己卯本此处有批语曰:“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此条批语可与靖本第四十一回妙玉送茶一段的眉批“尚记丁已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对读。可以推算,大概在乾隆初年(1738— 1739),曹雪芹二十二三岁时,曾有在矮舫以合欢花酿酒之事,这是他把自身经历纳入《红楼梦》创作的一个确证。

曹雪芹是一位严肃的作家。他的《红楼梦》,既是其所处时代的历史画卷,又是他个人生活、亲见亲闻的艺术概括。从他对于几种酒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清代前期的社会风尚,以及名酒盛衰和行销的轨迹,这对于酒文化的研究也是有参考价值的。

本文节选自陈诏先生的《舌尖上的红楼梦》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