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0月29日,记者从芜湖市2024年便民停车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围绕“我为群众建车位、让车位、找车位、管车位”,芜湖市持续强化停车泊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停车管理专业化、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4年,芜湖市新增3946个公共停车泊位,缓解了市民的停车需求。

2024年芜湖市新增公共停车位3946个

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持续加大停车泊位供给。

严格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医院、商场等建筑关于停车泊位的配建标准,2024年共新增配建停车泊位28174个。同时聚焦老城区、医院、商业圈等周边道路狭窄、基础设施不完善、土地资源有限等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行动,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建设公共停车场,2024年共新增公共停车泊位3946个。

针对主城区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资源相对不足的状况,在确保车行步行顺畅和公交设施空间安全的基础上,2024年共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1063个,努力纾解接送学生、看病就医、商场购物等停车难的矛盾。

优化停车资源 对不规范停车、收费进行整治

通过推行共享停车、实施错时停车、整治霸占车位、规范停车收费、设置“三心车位”等措施,不断优化停车资源配置。

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共享停车资源,在工作日夜间、双休日等时间段免费向社会开放,出入口设置免费共享停车时段标牌,目前共开放共享停车场61个、停车泊位2338个。芜湖市市区商贸企业错时开放停车,各商场、超市及收费停车场管理企业积极响应,共有58个停车场、4475个停车泊位在每晚21时至次日9时降价向社会开放(包月费用低至150元),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多停车选择。

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菜场、商超等停车管理问题,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停车专项整治”“停车乱收费专项整治”“霸占公共车位专项整治”等城市停车功能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整治停车泊位“只售不租”或“长租不短租”住宅小区25个;整治停车收费标价不规范停车场2个、未公示停车价费住宅小区194个;交警部门累计非现场采集违法停车47.32万起,现场处罚8759起;整治霸占公共车位494个。

同时,梳理全市11家医院停车资源,将距离门诊较近的停车泊位设置为爱心车位、无障碍车位,方便残疾人、重症患者及家属就医停车。在24个住宅小区探索设置100个“三心车位”,鼓励小区业主礼让车位,为看望父母的子女、小区(社区)外来办事人员、年度优秀志愿者等特定人群停车提供便利,通过鼓励“孝心”、体现“暖心”、传递“爱心”,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停车资源使用效率。

优化智慧停车平台 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

升级“芜优停车”智慧停车平台,完善停车引导系统,定期开展停车优惠活动,改善市民停车体验。

完成“芜优停车”二期升级,已在城市主干道建设14块二级引导屏(如中江大道、九华中路、星悦广场、银泰城等周边),并在热点停车场进口处建设60块三级引导屏,动态指引停车场分布和空余车位情况,为市民出行提供实时交通指引。扩大信息共享,由2022年的接入232个停车场、9.6万个停车泊位、100个新能源充电网点数据,提高到2024年的接入322个停车场、12.3万个停车泊位和155个新能源充电网点数据,注册用户数由19万人提高到48.7万余人。完善手机APP服务功能,增加模考预约、共享车场、错时包月、商场积分兑换、车后市场等应用场景。

发布《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对道路停车泊位实行三级差别化收费,并将公共配套停车设施、交通站点配套停车设施停车免费时长由30分钟延长到1小时。发动10个街区社会停车场将每日封顶价格从30元下调至20元。连续三年开展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中考、高考期间免费停车行动,推动公共停车资源让利群众常态化、制度化。每年让利市民超过600万元。

完善城市停车充电配套服务,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直接建设或预留条件比例不低于20%,推进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等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目前已建成并上线运营充电场站155个、充电桩1717个。

出台停车场管理办法 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

通过制定政府规章、明确部门职责、推进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等措施,持续加强停车管理。

针对制度设计不适应当前停车管理需求的问题,市城管局会同市司法局,推动出台《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停车场专项规划方案的编制、建设原则,统筹布局停车场点位、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等,实行收费停车场备案制度,将收费停车场信息纳入智慧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停车场规划、建设、运营等全过程监管。

针对停车管理职责界限不清晰问题,芜湖市通过建章立制健全停车场管理体系,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停车场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自规部门负责停车场规划管理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路内停车泊位的停车管理以及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制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政策;市监部门根据特种设备目录实施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停车场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收费行为。财政、交通、土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针对部分道路停车无序、市民投诉率高的问题,芜湖市城管局会同属地政府,推动道路停车收费管理,2023年完成弋江区三潭路、文津西路等6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工作,2024年完成经开区巢湖路、千岛湖路和鸠江区国泰路、涌金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工作,截至目前市区共有46个路段、2285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有效规范停车秩序,调节停车需求,促进车位“快循环”,减少停车资源浪费。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