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县应急管理局公布《莒南县兴民花生食品有限公司“5·2”一般起重伤害事故的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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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县应急管理局莒南县兴民花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罚款陆拾万元整;2.罚款柒万元整,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款陆拾柒万元(¥:670000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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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县应急管理局对临沂纪增钢结构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罚款陆拾万元整;2.罚款柒万元整,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款陆拾柒万元(¥:6700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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