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10月30日电(记者罗娜)29日,《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现场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2024年9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条例》共计六章五十八条。以“高站位准定位全方位”“一统两分三限期”“立足功能定标准”“瞄准纠错强刚性”“健全机制提质效”“延伸基层全覆盖”为特点,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到备案范围、审查重点、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处理方式和保障监督等各个环节,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
下一步,江西省人大将通过印发通知、组织培训、实地督导等多种形式,在抓好学习宣传、推进试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好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推动《条例》在全省范围内贯彻实施,从而进一步推动江西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发挥重要法治作用。
(实习生王焱茹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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