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来自甘肃白银的民谣歌手曾唱过一首名叫《两个兄弟》的歌,里面有段写道:两个兄弟穿着灰色的大衣,坐在星期一的硬座车厢里,这是一辆即将迷途的列车,从下着大雪的石头城里开出来。在2016年3月27日之前,这首歌可以说是滕刚(化名)与芦海清的写照,他们两人都来自甘肃白银。
他们的家,相隔不过90多公里,巧的是在2015年。两人又同样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四川师范大学,成为了父母的骄傲,此前从未有过交集的他们从此有了交集。更巧的是,入学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后,被分到了同一间宿舍——东苑2栋127室。既是同乡,又是同专业的同学,两个年轻人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好朋友。
芦海清的手机里,保存着多张合照,其中还有他们刚入学军训期间的合照。可想,他是一直将滕刚当好朋友看待的,但他不会想到就是这个好朋友要了自己的命。2016年3月27日晚上11点50分,滕刚将正在宿舍玩电脑的芦海清叫去旁边的自习室,趁着他毫无防备之际。拿起当天买的不锈钢菜刀,狠狠的对着他砍了下去......
后来经法医鉴定:芦海清系头颈离断伤致死,全身50多处刀伤。造成这样的伤,即使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也不一定能下得去手。难以想象,究竟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让滕刚对曾经的好友下如此狠手?然而让人万没想到的是,滕刚与芦海清之间并无深仇大恨,滕刚之所以杀他只是因为一次唱歌。
2016年3月26日,芦海清本来在学习,突然听到宿舍有人播放《怒放的生命》。喜欢音乐的他忍不住跟着哼唱了几句,但滕刚却觉得他是在故意干扰自己,两人遂发生冲突。还打了一架,随后在同寝室友的劝解下,又和好了。3月27日上午,芦海清顺手将前一天打架时破损的衣服扔进滕刚的垃圾箱,这两件事本来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可滕刚看见后觉得这个行为是对前天打架的挑衅,因此生出杀死芦海清的念头,特意外出购买了菜刀。又因为没有胆量杀人,购买了四瓶啤酒壮胆,根据监控录像来看。案发前他曾在自习室进行观察,随后才打电话叫来芦海清,芦海清压根不会想到只是因为一次唱歌、一次扔垃圾便丧了命。
案发后,滕刚被捕,这起案件也被定性为“恶性杀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恶性杀人,那么判处结果很有可能是死刑、无期徒刑,至少也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滕刚的母亲却提出儿子患有精神疾病:滕刚中学期间患精神抑郁疾病,高中时还休过学。毕竟有精神病让人知道了对孩子的未来影响不好,我们没有告诉大学里。随后又说,他在初中和高中曾两次自杀,是被抢救了回来。
如若确定患有精神疾病,那么判处结果可完全不一样,因为《刑法》第18条另有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随后警方对滕刚精神鉴定,鉴定结果为患抑郁症,对3月27日刑事案件负部分刑事责任。负部分刑事责任,即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芦家并不认可这个结果。事实上在滕刚母亲提出之后,他们便担心嫌疑人“被精神病”从而逃脱法律惩罚,不过警方的鉴定结果是根据专业裁量得出的。此外,这一案还有一个争议的焦点,那便是滕刚到底构不构成自首情节?
如果构成自首情节,同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在这点上双方也是各有说法。检方认为滕刚在杀害芦海清之后,便让同学报警,且抓捕时没有反抗。便构成自首情节,芦海清家人不认可这个说法,从检方提供的证据来看。滕刚作案后跟同学说的是:快报警,不然就再杀一人。这是以一种威胁的方式,再根据民警所述《到案经过》,滕刚是在多次勒令后才放下菜刀。
这一过程,至少僵持了六七分钟,所以他们认为不是自首。最终经过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于2017年9月6日判处滕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这一起案件中滕刚有错,滕刚的家长又何尝没有错,明知儿子有精神病。
不想着积极治疗还要隐瞒,难道滕刚的前程是前程,别人孩子的前程、性命就不重要吗?这种抱有侥幸的心理,到头来不光将她儿子送进了监狱,还断送了一个无辜年轻人的性命,断送了一个家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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