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领域前沿法律服务研讨会于2024年10月27日在北京朝阳宾馆举办,本次研讨会聚焦“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经济·数据资本化与数据产品合规”“数据安全治理:法律新赛道探索”“人工智能治理全球化与法律服务发展”“新业态治理的法律服务配套机制”四项重要议题,并邀请相关单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进行政策解读,探讨前沿法律实务,全面展示律师行业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

图/会议现场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福律师受邀出席此次论坛,并就“数据资产化与资本化路径与实践”发表重要演讲。

图/陈福律师

陈福律师从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数据资产化的难点与挑战、数据资产化与资本化的路径、数据资本化案例四个方面为与会人员进行了分享。

图/会议现场

首先是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陈福律师指出,近年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地位逐步确立并受到高度重视。2015年,我国政府开始探索数据价值的潜力,将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2016年,国家工信部印发《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强调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随后几年,数据产权制度建设、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制定等工作有序开展,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奠定了坚实基础。

特别是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同年12月,《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发布,正式拉开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制度探索大幕。2022年,“数据二十条”的出台更是确立了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为数据要素发展和赋能经济发展描绘了长远蓝图。

其次,数据资产化面临难题与挑战。陈福律师强调,尽管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数据资产化与资本化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数据确权问题尚未得到明确解决,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明文规定“数据权”的权利类型概念。另一方面,数据合规问题也尤为突出,需要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在数据资产化阶段,数据资产入表问题尤为关键。陈福律师介绍,企业需要将数据资源通过无形资产、存货或费用化处理方式进入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但这一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和技术难题。为确保数据资产入表的合法合规性,需要通过DAC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提供专业支持。

最后,陈福律师进行数据资产化与资本化的路径与实践案例分享。针对数据资产化与资本化的路径与实践,陈福律师分享了一系列成功案例。例如,湖北交投集团成功完成数据资产入表并获得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授信1亿元,标志着湖北数据资产入表迈出了从0到1的关键一步。此外,北京商务中心区信链科技有限公司也成功获得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首单应用“数据资产质押”授信融资55万元,成为北京市首笔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业务。这些成功案例不仅验证了数据资产化与资本化的可行性,也为后续企业开展相关活动提供了宝贵经验。陈福律师指出,未来随着数据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数据资产化与资本化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各位专家学者与知名律师的精彩分享,首届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领域前沿法律服务研讨会圆满落下帷幕。

陈福律师相信,随着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数字化技术的持续创新,数据作为新时代发展的“新资产”“新能源”“新血脉”“新事物”,其价值和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企业将能够更好地应对数据资产化与资本化过程中的挑战与机遇,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化利用,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同时,未来一定会有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中来,共同推动数据产业的繁荣发展,为实现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