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福建省家庭教育优质
指导课程视频征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省妇联重点围绕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体系建设,面向社会征集“2024年家庭教育优质指导课程”。
01|课程主题
立德树人 福见万家
02|征集对象
1.家庭教育工作领域专家、学者。
2.全省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发的课程。
3.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老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志愿者和社会组织有关人员。
4.对家庭教育工作有研究和心得的家长及其他有关人士。
03|课程内容要求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正)》要求为纲,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发展阶段的成长规律和特点,围绕未成年人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聚焦当前家长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为家长提供务实管用的指导服务。
2.课程应具备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要求主题明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晰、逻辑性强;授课生动,语言文字为普通话和简体中文,规范、准确、流畅;课件能准确表达讲课内容,整体风格统一协调。
04|视频制作要求
1.格式要求: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1920px*1080px,单个视频时长10-15分钟。
2.录制要求:内容主题突出,导向正确;视频横屏录制,出镜者全程脱稿,半身入镜,着装整齐,平视镜头;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晰无杂音与画面同步;片头居中显示课程标题,授课人姓名、主要职务和单位名称;主要内容有字幕提示或PPT展示,字幕提示无错别字且语法断句准确。
3.知识产权要求:课程视频务必为原创,作者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课程视频中如有使用图片、视频、资料等外部素材,需提交书面授权证明,并在视频中注明来源,如使用的图片、视频、资料等素材是本人原创,需提交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视频;课程视频提交即视同授权福建省妇联将该课程免费用于公益传播。
05|活动安排和要求
1.征集选送(即日起至11月25日)
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通过社会征集、妇联推荐等方式,按照“通识类、早幼类、小学类、初高中类”4个类别进行选拔推送,并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等为单位统一报送,每个类别选送2个以上课程(平潭综合实验区每个类别选送1个以上课程)。
课程视频、课件PPT、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石狮市妇联邮箱SSFL8711213@126.COM,视频片头格式参考见附件3。
课程视频发送方式:上传视频成片至百度网盘,生成分享链接和提取码并发送至市妇联邮箱SSFL8711213@126.COM。
下载文件及附件:
2024年福建省家庭教育优质指导课程视频征集具体要求.docx
联 系 人 :施巧云
联系电话:83921213
2.专家评审(12月中旬)
省妇联组织专家对各地选送的课程视频进行评审。
3.结果公布(12月下旬)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并公布入选的优质课程视频名单。省妇联将按“通识类、早幼类、小学类、初高中类”4个类别,按照征集视频总数的30%,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个;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等为单位,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入选的优质课程视频由省妇联颁发证书,并收录到省妇联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数据库,为各地各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长获取家庭教育知识提供支持。
编辑|许劲楠
初审|施巧云
复审|李丽宽
终审|孙甜甜
讲述她故事·凝聚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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