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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免去余力的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余力为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梁嘉康的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中山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