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公告(10月30日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黄国珍因工作变动辞去副市长职务请求。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李红亮为研究室主任,李英为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李建伟的市监委委员职务。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命:李晓平为刑一庭庭长,李沁萍为刑二庭庭长,李建平为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郭树青为民一庭庭长,马艳飞为民二庭庭长,王育玲为民五庭庭长,郭玉霞为民三庭副庭长;免去:李晓平的刑二庭庭长职务,李沁萍的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王育玲的民一庭庭长职务,郭树青的民二庭庭长职务,马艳飞的民五庭庭长职务,李建平的审监庭庭长职务,郭玉霞的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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