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全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今年6月27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决定》。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根据森林草原生长期和季节特点
确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为草原重点防火期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为森林重点防火期
《决定》明确指出
在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期
在全州各林区、草原区
和林缘区禁止下列用火行为
海报制作:甘南融媒记者宋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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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达藏吉 责编丨苏琳喜
审核丨张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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