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31日电,中国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其中提到,客户可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11月1日(含当日)起,可受理客户申请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