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岳灵为阜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彦豪为阜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桂江为阜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明生阜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海文阜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韩金祥阜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卜祥丽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