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江苏省江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该市高新区一家培训机构在更换法人交接期间对消费者退费问题互相推诿,引发消费纠纷,最终经江阴市消保委协调解决。

据了解,受让方在与转让方办理交接手续期间,消费者吴先生要求退费4000元。对此,转让方认为自己已经签字转让,相关事项应由受让方处理。受让方则认为,相关法律程序还未全部走完,退费理应找转让方。

吴先生向江阴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投诉,高新区分会受理后,及时介入了解实情。

据悉,这家培训机构在国庆节前已着手进行整体转让,因牵涉场租费、管理费、物业费、员工工资、留存培训费等相关事项,交接程序进展缓慢。期间,有学生家长投诉要求退费,交接双方均陈述理由不予受理。

经核实,双方已签署转让协议,转让的培训款数额已经明确。投诉人的退费金额应体现在转让的培训款中,交接双方因场租、物业等其他费用的牵扯,不影响转让款与退费金额的认定。

江阴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培训机构转让期间,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没有丧失,前后两任法人之间的利益纠葛,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消保委调解后,转让和受让两方的机构负责人均点头认可,4000元退费金额从转让的培训款中扣除。

截至发稿前,吴先生已收到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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