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至26日,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我区有5个单位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3名个人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2名个人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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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克拉玛依市福利院、阿克苏地区社会福利院、喀什市城乡社会福利供养中心分别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哈密市伊州区殡葬服务所中级工彭朝阳,喀什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初级工涂晓蓉,新源县中心敬老院副院长巴扎尔古丽·夏依马尔旦分别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墨玉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艾力·艾则孜、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满城路社区民政干事巴哈义古丽·尼合买提分别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记者 李琳)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谭云

责编 | 江懿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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