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月8日22时30分,白山市江源县公安局(现白山市公安局江源分局)值勤电话快速响了起来,值勤民警拿起电话时只是说了声“你好”,并没有说“县公安局,请讲”,电话的末端就开始用非常急促的语调告诉民警:“我是松镇派出所,镇居民冯刚、张兆荣在松街第一委员会居民林玉丽的家中被枪杀,现场已得到保护,请大家尽快赶来!”
林玉丽家的场景位于松街的一个小区,一栋砖瓦结构的三平房朝南,东是邻居陈万奎的家,西是邻居高敬远的家,南侧是一条小路。门是开着的,锁完好无损,在门外20厘米处发现了一枚5.9毫米的12口径霰弹枪。进门后,有一条走廊,两边都是卧室。在西卧室门向北40cm处的地上取出一枚5.9mm12霰弹壳,在距西卧室康墙16cm处、门西北侧84cm处的地上取出一枚5.9mm12霰弹壳。在北墙上,离炕50厘米处有一个弹孔,距弹孔10厘米处挖出一颗7.62毫米步枪子弹。离炕150厘米处还有一个弹孔,12厘米处从弹孔中挖出一颗7.62毫米步枪子弹。北墙上有枪砂造成的48个洞,尺寸为100x90厘米,有血迹。
松镇居民冯刚的尸体平躺在西屋的炕上;张兆荣中枪时并没有立即死亡,而是在被亲人送往松矿医院的途中死亡,因为大家都救了张兆荣,所以冯刚的死亡姿势不是他刚摔倒时的姿势。经法医鉴定,冯刚脸部有火药喷射造成的伤口,额骨上凹,颈部右侧有出口并有软组织弹出,左小指尖骨折,直接死因是被霰弹枪弹壳的沙子击中,右颈动脉被穿透,导致大量出血。
另一名法医到松矿医院对张兆荣的尸体进行了检查:张兆荣右大腿根部被霰弹枪击中破裂穿孔,软组织外露,股骨粉碎,股动脉破裂,有大量出血。在伤口中发现了一粒米粒大小的变形沙粒,左脚底部沾有泥土。直接死因是霰弹枪射击沙子造成的穿透伤。导致股动脉破裂并发大出血死亡
群众访查得知:死者冯刚个人从事采煤工作,经济财富丰厚,并以此在镇里横行霸道,并无恶行,与镇里的许多人有仇有仇,并与在林玉丽的舞厅里租来的刘岩小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事发当天2月8日17时许,冯刚和张兆荣、徐凯、丁良伟四人到林玉丽家和刘岩打扑克,20时许冯刚让其他三人到井口去看,他和刘岩“高吻高抱”,21时张兆荣回来,22时许冯刚让刘岩去买菜。十分钟后,刘岩回来买菜时发现冯刚,张兆荣二人已倒在血泊中,立即跑到舞厅老板孙显贵家,用家里的电话报告。
另外,死者张兆荣的弟弟张朝晖向调查人员反映说:“我哥哥死前断断续续地说:‘是刘×朱干的。’”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这起案件是一起以仇杀为目的的大型持枪报复杀人案。案发时间应该在2月8日22点到22点30分之间。从现场提取的两种子弹分析来看,犯罪中应该有两种枪——一种是5.9毫米12霰弹枪的弹壳,另一种是7.62毫米步枪弹壳的霰弹枪,从现场反映的情况来看,罪犯应该有两个人。
警方分析,犯罪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对冯刚、张兆荣有兴趣;
2.熟悉现场,知道冯刚和张兆荣当晚住在林玉丽家;
3. 二人关系密切,具备集体作案的条件;
4、罪犯年龄应在20岁至40岁之间;
5、犯罪分子有不良记录,已被公安机关处理;
6、具备取得枪支的条件;
7、罪犯应与张昭荣生前所说的“刘×主”有一定的关系;
8.罪犯应该是本地的。
为尽快侦破案件,警方成立专案组,由江源县公安局局长刘兴远担任组长,白山市公安局刑警队支队副支队长金光军,县公安局刑警队大队副队长肖春民担任副组长负责调查工作,白山市公安局局长程少金亲自到场,负责专案组与所有兄弟单位的协调。
专案组将调查方向与冯刚、张兆荣有各种仇的人,调查范围定为松镇。设置三条调查线:调查因男女关系、经济纠纷或其他原因与冯刚、张兆荣发生矛盾和怨恨的人;检查枪的来源,用枪找人;在松树镇及邻近的望沟镇,搜索“刘×朱”或“刘×朱”谐音的人。
在松树镇、王沟镇两镇,党委、镇政府组织居委会主任配合两镇派出所登记民警,对居住在两镇的“刘×柱”或与“刘×柱”谐音的246人进行了逐一登记,然后排队查明,所有犯罪嫌疑人均被消灭。
与此同时,专案组将柳岩所在舞厅的人员,与柳岩共同居住的人员,以及冯刚因与开矿人员发生冲突而全部检查一遍,组织冯刚与张兆荣亲友举行座谈会,了解与冯、张两人的恩怨情况。
经过调查,专案组查出因井口与冯刚冲突的重点嫌疑人12人,其中41岁的高敬宇、50岁的王淑贤、30岁的黄庆贤、30岁的刘德林四人嫌疑较大。
1990年,高敬宇从通化县迁到松树镇,1995年,他在松树镇粮库开井,与冯刚发生冲突。冯刚几次带人到他家闹事,逼迫高靖宇和他的情人陈永兰跪在他面前。1996年8月,冯刚试图从高靖宇的井口拉一根电线,但被高靖宇拒绝了。愤怒的冯刚甩了高靖宇两个大嘴巴。1996年底,高靖宇的井口与冯刚所有的东风煤矿井口相连,冯刚威胁高靖宇说:“你再敢动,我就杀了你。”高靖宇想把井卖了,但镇里的人都害怕冯刚的势力,没有人敢买,高靖宇和冯刚的矛盾不可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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