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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被拘留的某人再次现身某航的航班上开启找茬儿乘机——过程当然挺烦人的,我尽量简短一点说。

上客前,地服部便通知了客舱经理,客舱部也给客舱经理打来电话,经理召集全体组员开了会,通报了这个情况。

意思是说,大家都知道这个刚被放出来的王某要上飞机,咱们穿着制服、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大家尽量都注意点形象,注意点规范,不要给自己惹麻烦,也不要给航班生产带来影响——这很好理解。

上客期间,王某果然一如既往的胸前挂着摄像机,手里举着手机全程拍照。地面期间,他去了四次厕所,巡航阶段,又去了四次厕所,落地后又去了一次厕所。

整个航程中,只要洗手间没人,他就要举着手机进去。

看到如此一个中年男人如厕如此频率,我们本应感到理解,只是我们也都知道,他是专门去厕所找茬儿的——或者说,别人去厕所是排泄,他去厕所却是“找屎”

巡航阶段,王某让乘务员喊客舱经理过去,经理正在公务舱忙碌,交接完工作来到后舱王某处。

王某给经理看了两段视频,一段是客舱安全检查时乘务员锁闭洗手间,一段是他在厕所门口捡到了一个五毫米的纸屑。

客舱经理表示,乘务员锁闭洗手间是正常履行职责。王某举着手机振振有词,说滑行期间乘务员没有入座就是违反安全规定,并表示要将视频发至华东管理局。

还是那股熟悉的恶心味道,这比又回来了。

安全检查,其实全名可以叫“起飞、下降前的安全检查”,只从名字就能看出一二,乘务员在完成客舱安全检查入座之前,必须要再次确认一下洗手间里有没有人、有没有固定松散物品,客舱乘务员为了保正点保安全的履职之举,在他眼中却是违反安全规定。

其实我觉得应该对这套乘务组提出表扬,王某举着摄像头拿着放大镜都没挑出合理的毛病,恰恰说明我们这套组执行情况非常好。

前段时间,在王某被拘留期间,《人民日报》曾发文指出:据该博主此前发布的视频,他经常以“高端客户”自居,对民航服务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

我从来不认为他经此一拘,会变得善良,但觉得起码他会收敛一些,但没想到,依然还是那副龌龊的样子。

同时,我也好奇,其行为如此恶劣,为何民航依然向其敞开大门?

近年来,各种不文明乘机、不理智维权的“机闹”事件常常登上热点新闻,严重扰乱机场和飞机客舱秩序的、打砸机场或航空器设施设备的、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甚至导致头破血流的恶性事件屡见报端,机场寻衅滋事、机上霸座、擅开应急舱门、向飞机发动机抛币等威胁飞行安全的事件频繁发生。

2015年,民航局与国家旅游局签订了《关于加强文明旅游工作促进行业融合发展的合作协议》。2016年1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颁布《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并定期发布不文明旅客行为记录。然而,这些办法仅限于记录,列入名单的旅客在旅游中不受任何限制,并没有发挥出对不文明旅客的震慑作用。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做了进一步明确,并于201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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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意见》明确,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不文明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在一年内限制乘机。主要涉及的行为有如下九类:

1.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

3.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

4.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

5.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

6.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

7.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

8.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

9.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的。

该《意见》规定,民航局应当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调建立信息推送机制。因上述所列行为而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和做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名单推送民航局,由民航局按照规定程序纳入限制乘机名单

我去官网查看了一下,该《意见》并没有失效

2018年6月,民航局在官网公布了首批《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86人因不文明乘机行为被列入民航特定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禁飞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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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年,共有5028人因不文明乘机行为登榜“黑名单”,其中,5月份86人,6月份335人,7月份946人,8月份791人,9月份579人,11月份1472人,12月份8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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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三批“黑名单”上榜的946人为例,这批由于不文明乘机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被中国民航限制乘机一年的人员中:

因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以及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665人;

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220人;

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31人;

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17人;

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5人;

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5人;

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3人。

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各地机场公安明显加大了严控力度。民航系统在助力国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的过程中正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黑名单”惩戒制度的及时推出可谓是新时代中国民航法治建设、文明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意味着“信用民航”时代的正式开启,诚信的力量开始推动民航逐步营造安全、文明、法治的健康发展氛围。

民航系统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对违反民航法律法规人群的惩罚力度,体现民航失信人名单的价值。

在2018年-2021年,这份名单被不断更新,刚刚打开民航局官网看了一眼,发现在2021年之后,这份名单似乎就停止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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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猜测,不再公示“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原因或许是出于保护隐私原因,调整了个人失信信息的查询渠道。

又询问了一下值机岗位的朋友,目前的民航旅客订票和离港系统对“严重失信”人员依然采取着限制乘机措施,被列入失信人的在惩戒期间无法通过个人有效证件购买机票。

那么对这个人这件事,局方究竟是什么态度呢?

民航局下属的《中国民航报》日前发表评论文章《民航秩序不容“网红”挑衅》提到:

王某某此前乘坐飞机时经常以“高端客户”自居,热衷于以“监督”为借口,对民航服务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对空乘、地服人员百般刁难,动辄用投诉来威胁、命令民航一线服务人员。这类以博眼球为目的的行为,不仅会对民航一线工作者造成情绪、心理方面的伤害,更严重的是会对民航正常秩序造成干扰,有可能影响航班安全运行。

文章指出,有的“网红”仗着自己的粉丝多、流量大,认为自己有所谓的“话语权”,不论自己有没有理,一言不合就扬言要“投诉”,对民航工作人员随意打压、骚扰,故意激化矛盾,对一线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对民航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尊重劳动者是全社会的共识。民航多年发展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广大民航工作者的辛勤劳动、无私付出。作为旅客,在享受民航一线工作者优质服务的同时,应当尊重民航工作者的劳动和人格尊严。

我们要用法律和制度,依法依规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基本权利,让劳动者体面劳动,才能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才能进一步确保民航安全、优质服务。对于“网红”等投机者恶意诋毁、伤害民航一线工作者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不妥协、不屈从;对违反法律法规、妨碍公共秩序和民航安全的行为,应及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惩治。

所以,对这种继续连续在民航场所找茬伤害一线民航人,影响员工正常履职扰乱乘机秩序的“投机者”,我们不能再犯民航“软骨病”。

某些人所谓“找茬式航班测评”的“赛道”,必须堵的严严实实,不能给其留下任何喘息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