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新军
2024年以来,新疆昌吉州医保局深入推动医保领域各项改革,不断优化医保领域公共服务事项,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医保报销目录不断扩大。近年来,随着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总数达3088种,52种罕见病的100多种治疗药品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名单,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群众年度内最高报付金额可达55万元,困难群众报付上不封顶,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
药品耗材集采惠及群众。今年以来,昌吉州参与国家和自治区(省际联盟)、三明联盟组织集采药品9个批次317个品种,采购金额14200万元,采购耗材10个批次107个品种,采购金额3176万元,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3%,群众就医可减负50%左右。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惠民生。昌吉州是首批在全疆启动医保DRG(按病组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的地州之一,经过两年多的运行,我们已提前完成自治区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四个全覆盖”的要求,110家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医疗机构整体的平均住院日以及次均费用分别下降6.8%以及9.5%,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明显下降,提高了群众就医获得感。
长期护理保险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社会保障短板的重大改革举措。昌吉州作为全疆试点地区之一,于2018年7月起,在全疆率先探索实施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州累计享受待遇的重度失能人员1690人,支付护理费用32万元,为全州重度失能家庭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医保基金监管卓有成效。今年以来,昌吉州先后召开基金监管宣传集中月活动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推进会,构建多层次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守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昌吉州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处理违规机构586家,追(退)回违规基金1413.78万元,解除医保定点59家,行政处罚2家,有力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昌吉州被自治区确定为药品追溯信息采集试点地州,全面落实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目前全州1161家医药机构完成系统接入与信息采集,不断压减倒卖、串换药品等骗取医保基金犯罪行为空间,守好医保基金监管的第一道防线。
巩固脱贫攻坚接继努力。全州3.01万名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持续做好大病患者监测工作,向县市、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推送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信息7426条。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7月以来,实施困难人员医疗救助4.51万人次、共计2383.3万元,有效降低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
用心打造便捷医保服务。我们从减环节、优流程、优服务、一站办、减跑动解决老百姓看病就医的“堵点”,大力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助力改善就医购药体验并优化适老服务,线上可办事项达80%。围绕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造医保“十五分钟服务圈”,将群众参保信息登记、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12项医保高频业务下沉至82个乡镇(街道),612个村(社区)办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保障服务。
下一步,新疆昌吉州医保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动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促进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贡献智慧和力量。 (刘新军,昌吉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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