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发布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分别为A838-0866地块和A838-0867地块。

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观湖街道新田元水老村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通告。

01

龙华大浪A838-0866地块和A838-0867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本次协议出让地块为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其中,宗地号A838-0866,宗地总面积2.127456公,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用房,土地年限70年,土地出让价14048.617万元

宗地号A838-0867,宗地总面积1.324792公顷,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用房,土地年限70年,土地出让价6515.4446万元

受让单位均为深圳市爱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爱义福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5%、35%。

深圳市爱义福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爱义集团关联公司,爱义集团在深项目有尚水天成、大浪浪口村旧城改造项目、南方日报深圳大厦改造更新项目、布吉下水径城市更新项目。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具有建设部一级开发资质,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房地产企业50强,长三角房地产领军企业。2020位列中国房地产百强榜第24位,其中融资能力和盈利性均位列全国top 10。2019年滨江集团全年销售额为1120亿元。在区域布局方面,形成了“聚焦杭州、深耕浙江、辐射华东,开拓粤港澳大湾区,关注中西部重点城市”的发展战略。滨江集团目前在深圳还有滨江爱义南方大厦、浪口厂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浪口村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大浪街道大浪南路与浪口一路交汇处东北侧。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村改造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于2008年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2008年度实施计划》,2010年4月结转至《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于2021年11月发布规划公告,2022年4月发布实施主体公示,2023年8月28日发布规划修改公告。

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58000.5㎡,拆除用地面积55068.9㎡,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4523.3㎡(含划入的零星用地面积227.2㎡),规划容积198620㎡,规划容积率为5.8

02

新田元水老村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近日,龙华区人民政府公示《观湖街道新田元水老村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新田元水老村城市更新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平路与环观南路交汇处西侧。更新单元已列入《2016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并于2021年12月取得项目专项规划批复。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69098.7㎡,拆除范围用地面积62609.2㎡,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7134.8㎡,规划总容积240790㎡,规划容积率6.5。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中森新田实业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中森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中森集团创建于2002年,历经20年的健康发展及行业沉淀,目前已形成地产开发、城市更新、物业管理、金融投资四大核心板块。集团凭借专业的资产运作及融资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已发展成为多元化经营的跨区域综合性集团公司。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住宅类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如下方式确定补偿价格:

1.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的价格给予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于住宅房屋,若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且经评估确定的补偿价格低于该房屋在产权调换情况下本次房屋征收提供的所有产权调换房屋的平均市场评估价格,则价差部分作为置业补助支付给被征收人。

2.被征收房屋属于原村民所建的祖屋,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5倍进行货币补偿。祖屋的认定参照我市有关旧屋村认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产权调换】住宅类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如下方式给予产权调换:

以住宅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书为产权调换基本单位,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补偿:

1.1 符合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标准的,不超过建筑面积480㎡的部分给予产权调换,超出部分按本补偿方案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偿。所建房屋建筑面积未达到480㎡的, 可按照建筑面积480㎡给予产权调换,差额部分面积由被征收人按产权调换房屋的成本价购足;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以建筑面积480㎡的标准计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扣减10%的公告基准地价后予以补偿;

1.2 被征收人为非原村民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50㎡的部分给予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扣减10%的公告基准地价予以补偿。超出部分按本补偿方案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偿。

2.非商品性质住宅房屋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其所调换房屋的产权仍受相应限制。符合相关规定的,被征收人可以补交规定差价后转为商品性质。

各类型非商品房货币补偿的计算方式:

各类未经产权登记房屋的补偿方式:

安置房概况

【区位】产权调换房屋位于观湖街道观城第一期城市更新项目范围 A916-0579宗地。

【套型面积】安置房套型建筑面积尽可能与被征收人按本方案可获得的产 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相近,套型建筑面积65—70㎡两房两厅户型、85—90 ㎡三房两厅户型,具体套型面积以交付为准。

【产权调换方式面积结差】对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 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人按本方案可获得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超出面积部分以市场评估结算差价;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以市场评估价的差额结算差价。

签约期限与奖励

【签约期限】本项目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90 日内(含 90 日),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 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龙华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奖励】在规定的签约期内,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 并按期腾房、交付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按不同情况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方法如下:

(一)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含45日)完成签约并在补偿协议约定时限内腾空、移交房屋及按需交付产权注销相关材料的,按照被征收人可获得的直接补偿费的5%给予奖励。

(二)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46日至90日内(含90日) 完成签约并在补偿协议约定时限内腾空、移交房屋及按需交付产权注销相关材料的,按照被征收人可获得的直接补偿费的3%给予奖励。

(三)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90日后完成签约的,不给予奖励。

内容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A838-0866)

https://landchina.mnr.gov.cn/land/cjgs/xycr/202410/t20241030_9086483.htm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A838-0867)

https://landchina.mnr.gov.cn/land/cjgs/xycr/202410/t20241030_9086481.htm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求《观湖街道新田元水老村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住宅类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通告

https://www.szlhq.gov.cn/hdjlpt/yjzj/answer/39745

如需了解更多深圳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投资机会,欢迎垂询。(添加好友请备注公司、职务和姓名,中介勿扰!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免责声明

本公众号所发布的内容均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与地方城市更新政策规定,按照行业专业标准原创而成,所用数据基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的市场监测以及对公开信息进行的综合整理与分析,力求公正客观的反映城市更新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因数据统计时间与统计口径的差异,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不保证公众号所载内容的完全准确性与完整性,如后续发布内容与前期内容存在差异,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可随时更改且不予特别通知。本公众号所载内容均不构成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建议,仅供大家决策参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特定事实与前提。

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翻版、复制、转发或引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未经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