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吴佳楠 广州报道

近年来,广州以地铁为代表的城市公共交通,以及以网约车、私人小汽车等为代表的个性化出行快速发展。为更好配合广州大力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满足市民个性化出行服务需求,促进巡游车可持续发展,广州市巡游车服务将通过建立运价浮动机制主动响应市场供求变化,适应巡游车行业市场化经营、提质增效,为市民出行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10月31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广州巡游车运价机制进行了优化。

《通知》显示,方案实施“一不变、一建立、两优化”,即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在基础运价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建立运价浮动机制,优化运价结构及动态调整机制。《通知》自今年11月30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现行的巡游车运价项目(包括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返空费、夜间服务费等)和标准保持不变。现行的出租车运价方案为2018年开始实施,遵循的是全城同价方案,具体收费标准为:起步价首3公里12元。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候时费巡游车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每小时44元。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按续租价加收30%。巡游车运价与LPG燃料零售价格联动。

在此基础上,方案将实行 “一建立两优化”,建立运价浮动机制,优化巡游车运价结构及动态调整机制,既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又统筹兼顾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利益,促进行业稳定发展。

为增强价格灵活性,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其基准运价执行现行标准;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

巡游车企业根据《通知》相关内容和市场实际需求,可在高峰期(每日7:00-10:00和16:00-21:00,下同)、平峰期(每日10:00-16:00,下同)区间内选择运价浮动时段和幅度,并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高峰期浮动幅度可选择不上浮或者上浮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运价下浮幅度可选择不下浮、下浮10%、下浮20%、下浮30%四档浮动幅度;第二阶段,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在第一阶段基础上,高峰期浮动幅度可相应扩大到20%和30%,即高峰期和平峰期均有不浮动、浮动10%、浮动20%、浮动30%四档浮动幅度。

假设乘客A打车从花城广场出发到广州塔,路程大约5公里,中途等红绿灯慢行约135秒。按照调整前运价标准,收费约19元。而按照新运价标准,如企业自主选择在高峰期运价上浮10%的情况下,收费约21元;如企业自主选择在平峰期运价下浮10%的情况下,收费约17元。

此外,由于广州巡游车驾驶员大部分为外地人,春节期间较多驾驶员外出返乡,《通知》明确增设春节附加费,具体为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每运次加收10元。通过适当增收服务费,充分调动驾驶员积极性,激励驾驶员春节期间坚持营运,为广州市民提供更便捷周到的出行服务。

与此同时,近年来,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大力推进巡游车纯电化,目前广州市在营运巡游车已实现100%纯电,原运价与LPG价格联动的巡游车运价调整机制需适时退出。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定行业预期,《通知》明确对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进行优化:取消运价与燃料(LPG)价格联动机制;建立与人工费用、动力费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相挂钩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启动运价调整工作。

目前,广州市共计有74家巡游车企业,据了解,各巡游车企业将按照《通知》相关规定进行运价浮动调整,每阶段最新浮动幅度将在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网站公布后实施。

据了解,接下来,广州市发展改革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加快健全巡游车运价形成机制,完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巡游车企业执行好运价调整政策,做好运价的报备公示、明码标价等工作。

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对巡游车违法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巡游车服务质量,提升广大市民对巡游车的满意度;指导行业协会、巡游车企业积极了解驾驶员诉求,切实加强对驾驶员群体的关心关爱,增强驾驶员对行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企业凝聚力;维护好巡游车和网约车两个行业的平衡和稳定,加快推进新老业态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