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0月31日电(记者周以航)“拖欠6年的林地流转金终于拿到手了,给纪委反映问题还真管用!”日前,拿着刚发放到手的1620元林地流转金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高穴镇清滩村6组村民王大姐激动地说。

几个月前,清滩村6组村民向高穴镇纪委反映,一家茶叶公司租用他们的林地多年,但村民一直没拿到林地流转金。高穴镇纪委成立调查组调查发现,2017年7月,清滩村6组组长徐某某代表该组与一茶叶公司签订了林地流转合同,约定将该组面积为54.99亩的林地流转给茶叶公司用于茶叶栽培和发展乡村旅游。流转期限为30年,流转金1000元/亩,分三年付清。此外,还约定按照国家当年的地力补贴标准支付林木补偿款。2017年至2023年,茶叶公司陆续将林地流转金、林木补偿款等相关款项共计8.9万余元打到了组长徐某某的个人账户上,但徐某某一直未向村民发放,引起了村民的强烈不满。

事情查清后,镇纪委督促清滩村组织6组全体村民召开会议,公布茶叶公司历年林地流转金及林木补偿款账目,并核算应发金额,组织村民现场发放。徐某某也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纪处分,拖欠村民长达6年之久的林地流转金终于得以兑现。

针对该案暴露出村组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制度执行不严、公示内容笼统、账务处理不合规等问题,大竹县纪委监委督促31个乡镇(街道)组建由“镇纪委班子+村(社区)纪委书记+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人员”组成的村组财务核查监督小组,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人员负责识别账务处理中的不合规之处。

监督小组成立后,开启“动态监督”模式,聚焦财务制度执行、村级“三务”公开等情况,严格审查每一笔收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村级“三务”公开详细、清晰透明,让村民看得懂、能监督;一旦发现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为基层良好治理筑牢纪律防线。

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村组财务监督检查7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挽回经济损失147.63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