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31日讯为营造安全有序交通环境,潍坊昌乐县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近日,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中发现一名轿车驾驶员神色慌张、形迹可疑。随后,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45毫克,达到酒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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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该驾驶员有多次酒驾、醉驾违法记录。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中队长姜滨表示:“2012年7月,该男子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戴头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019年,该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2020年8月,他再次因为未取得驾驶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这次是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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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车害人害己。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驾驶员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通讯员 刘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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