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省2023年度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结果陆续公布/公示,详细内容可点击“教师资格、职称”标签了解。小媒君将继续第一时间把全省各地教师职称评审最新进展告诉大家,请将“广东教育传媒”设为“星标”哦。
最新消息,广东省2024年度职称评审通知来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挂出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24年度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1月至3月,2025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开展职称评审。
有关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通知》要求:
- 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 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 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等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温馨提醒:我省最新修订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已于2023年1月15日起实施,小媒君按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及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对评价标准条件进行分类汇总,点击查看详情)。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加快培育乡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基础教育、卫生、农业等重点领域基层职称倾斜政策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基础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应有一定服务基层或对口支援工作经历。
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对于参加省内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在县域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服务或工作1年以上的,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予以优先推荐、优先评审。
有关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放在《通知》正文后面,方便大家阅读。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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