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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柘林,向海而兴,“种粮”于海。为进一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护渔业资源,优化水域生态环境,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10月31日,饶平法院在饶平县柘林镇文化公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邀请潮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当地渔民代表旁听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巡回审判正式开始。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31日7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渔船从饶平县柘林港出发,将带有电线的拖网铁架和渔网放至海里,打开船上的发电机使铁架和渔网通电,后驾驶船舶开始电鱼底拖网作业,待收网整理渔获物后,又继续反复作业,后被潮州海警局查获。潮州海警局在现场抓获被告人李某,并查获渔网、鱼获物等物品。经鉴定:涉案船渔具属于“单船(底层)桁杆拖网”,实测最小网目尺寸大于农业部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涉案船渔法属于电力捕鱼作业。
饶平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庭审后
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案释法,向在场旁听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带来的严重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大家要珍惜海洋资源,爱护海洋环境,拒绝非法捕捞,共同维护生态水域水产资源安全。
现场渔民表示:“法院把庭审搬到我们老百姓家门口,既接地气又让我们感受到庄严的氛围,听完庭审和法官普法,我们这些渔民渔户也更加清楚要保护海洋生态,守护我们的蓝色家园!”
接下来,饶平法院将坚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前移普法宣传阵地,优化“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模式,提升涉生态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聚力构建水产资源多元保护格局,筑牢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专业化屏障,守护海洋环境健康,推动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司法之力服务生态环境发展大局。
撰稿:吴可荻
来源:饶平法院
编辑:张蝶 吴柏霖
审校:林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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