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司法所领导及时出手,给我妥善解决了与别人的劳资纠纷,凭我一时冲动个性,后果可能不堪设想......”稻香村街道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杨某由衷感谢。
近年来,稻香村街道司法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借力“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坚持“线上+线下”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实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倾向”,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为社区矫正对象办实事、解难题、保平安,真正做到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现代化,全力打造社区矫正工作“稻香版”模式。
教育引导全过程贯通。将整个矫正教育划分为初期、中期、末期三个阶段,按照三个阶段,有针对性开展入矫教育、常规教育、解矫教育,实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一体化”。中期教育起到承前启后作用,前期教育是“敲山震虎”,末期教育则主要是“顺利返航”。在巩固中期在矫教育的同时,加强初期入矫教育和末期解矫教育,入矫教育侧重普及法律常识、认罪悔罪、遵守矫正管理制度规定,树立和强化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和悔罪意识,末期解矫教育主要开展社会关系修复及社会适应性帮扶指导,排除心理和认知障碍,增强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勇气。
监督管理精准化施策。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量身定制”相对应的措施及手段,给予宽严相济、有的放矢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一揽子”解决方案。并在矫正过程中依据其个人表现,适时调整级别,落实科学规范的教育矫治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风险评估为高风险等级的矫正对象,应当进行重点、差别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信息化核查、实地走访、个别谈心谈话教育频次,将其活动轨迹和心理状态全部纳入视线范围。普通管理对象,则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可控制、零风险。
安全防范合力式构建。分家庭(监护人及家庭成员)、社会(社区及工作单位)、司法所、区矫正中心等四个层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明确各层面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强化各种力量联动协作、相互配合,逐层逐级落实“全链条闭环式”教育监管责任,攥紧一只“拳头”。借助监护人、社区干部、单位同事可以“无缝化”接触矫正对象的优势,充分发挥家庭、社会层面的协助监督、管理、教育作用,做到时刻提醒、常态教育,织密筑牢社区矫正工作“安全防护网”。(稻香村街道司法所 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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