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东营市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新闻发布会,东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崔骞就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安排情况,做相关介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特别是在收到上级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后,东营市财政局与商务部门认真研究、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印发出台《东营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统筹安排2000万元用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本次活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总额控制,适时调整”,补贴资金充裕、参与商品丰富,可以满足消费者更广泛的消费需求,更好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开展,让消费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满足对高性价比产品的需求,对消费市场产生正向拉动作用,也将为电动自行车行业注入新的活力,推动行业的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本次活动财政补贴资金先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采取“集中审核、分期发放”方式,原则上半个月兑付一次。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销售企业提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对公账户中。财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记者 杜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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