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西方帝国主义国家通过各种手段,奴役、剥削那些弱小的国家和民族,以达到他们攫取财富的目的,其中最为罪恶的就是奴隶制度。其实奴隶制度作为一种被历史淘汰了的没落了的制度,只是在西方殖民者侵入美洲大陆后才又重新的“兴起”。
西方殖民者的入侵,使得美洲大陆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大量死亡,造成了他们经营殖民地严重缺乏劳动力。这种情况下,他们将目光投向了非洲,在几百年间,多少人以奴隶的身份,被运往美洲,成为了开发“新大陆”的廉价劳动力。但我们不要以为奴隶仅仅是那些黑人奴隶,其实在奴隶当中也有着为数不少的白人奴隶。
严格来讲白奴分为两种,一是混有少量黑人血统的白皮肤“黑奴”,二是白人契约奴,指的是16到19世纪到达“新大陆美国”的欧洲白色人种的奴隶,我们这里要讲的是第二种。白奴和整个北美殖民地的历史一样悠久,在1607年的首批到达北美的105名移民中,就包括的有白人契约奴。而大规模的白奴输入,则是到了几十年后。
当时殖民者把劳动力的来源放在了印第安人身上,可本地的印第安人很容易逃亡,再加上其本身的人口就有限,远远满足不了殖民地的需要。这样,欧洲的白人契约奴就成为了殖民者的首选。据北美殖民地官方1680的估计,大概每年有一万人的白奴被运到北美。在整个十七世纪,白人契约奴成为了北美殖民地最常见的奴隶,他们约占了全部移民人口的一半。
白奴的来源大致有四个方面:一是无力偿还债务的人,只得与债主签订契约,若干年内任凭使唤;二是想到北美而缺乏路费,被迫卖身的人;三是受殖民地政府拐骗的人,一些人受到蛊惑认为北美殖民地富庶而移居,他们中间缺乏自卫的人,如体弱的乞丐和儿童往往被逼迫或受到诱骗成为奴隶;四是来自英国的罪犯,他们也是白奴最大的来源。1615年英国政府宣布,重犯有两个选择,一是受死,二是到北美当奴隶。据估计,至美国独立战争爆发时止,计有五万多罪犯被运至北美当作奴隶,这占了当时北美殖民地人口的百分之一。当然,这些所谓的重犯,其实大多数只是犯了小错的穷人罢了。
不要以为白奴是白人,殖民者就会对他们另眼相待。实际上,相对于黑奴,奴隶主对白奴更为苛刻。黑人奴隶,他们自买来后就成为了奴隶主的私人财产,自然是加以某种程度上的“爱护”。而白奴为契约奴,一般在几年后就会成为自由人,因此奴隶主们抱着不用过期作废的念头,对白奴们极尽压榨,惩处起来也是异常的残酷。在西方殖民者的心目中,根本没有什么同族之谊,他们只有利益。这种思维是印在他们的基因里的,是永远存在的。可笑的是如今一些人,无时无刻都渴望着融入西方以求得身价的倍增,不惜背祖求荣,对于他们只能是自求多福吧。
由于白奴人数有限, 反抗也激烈,所以美国基于现实的考虑,又大力贩卖“黑奴”以满足劳动力的要求。到了19世纪,由于经济的原因,再加上黑奴基本上满足了劳动力的需求,美国终于修改法律,明确债务人不必坐牢,“白奴”现象也因此消失。从此这一奇特的现象就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再加上西方国家对此很少提及,以至于今日知之者甚少。但白奴现象深刻地表明了,在资本之下,无人是可以幸免的,不管你是白人还是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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