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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

2024年11月1日,是第五个“濮阳企业家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重要精神,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采取“八项措施”,以法治之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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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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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涉企评估机制贯穿立审执全过程,严格做好涉企案件的审查、预警、处置、监管工作,在合理合法范围内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二、畅通涉企案件诉讼渠道,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风险评估,提高市场主体参与诉讼的便利度,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及时有效维护涉诉企业合法权益。

三、指引被执行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鼓励和支持失信被执行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四、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审查,审慎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对困难企业尽量采取“活封”、“换封”方式,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加大涉企案件监管力度,对于涉市场主体来信来访,严格按照人民群众来信办理规定办理。

六、涉企案件承办法官进行“点对点”走访,“面对面”沟通,“一对一”帮扶,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七、设置营商环境督导专员,制作涉企案件台账,每日通报营商环境指标,督促承办法官规范、高效办理涉企案件,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八、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华龙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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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数丨2361

供稿丨执行局 王月园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