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市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标杆司法所,10月29日,福清市司法局在镜洋司法所召开争创模范司法所现场推进会,24镇街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当天,市司法局一行参观了镜洋镇综治中心、镜洋司法所,通过现场观摩、听取介绍、交流经验等方式,详细了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员配备、职能履行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并围绕重点人员稳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
会上,镜洋司法所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重点人员稳控工作等方面作了经验介绍。
据悉,镜洋司法所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共三层,面积约500平米,其间多次翻新修整,整体面貌焕然一新。镜洋司法所设有公共法律服务站、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安置帮教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等12个功能室,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管控帮扶特殊人员、规范档案管理等工作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先后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司法所、福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福清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镜洋司法所所长黄晶晶表示,
下一步将强化“司法+”模式,通过“司法+监所”模式,深化与福清监狱互帮共建,在警示教育、纠纷调处等方面探索新工作机制,实现监管和教育等环节相互衔接、相互促进;通过“司法+校园”模式,开展与高等院校协作,推动与辖区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资源互补,送法进校园;通过“司法+企业”模式,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做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员”,提升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的质效,法企同行,共护营商。
文 黄海玲 林宇铖(实习) 图 王明杰
编辑 陈盼兰 何晓丽
审核 张晨 谢雄
监制 吴凌 峰 毛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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