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11月1日,实验区法院与实验区检察院召开首次“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实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宇,实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深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实验区法院和实验区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形成了《危险驾驶罪案件量刑工作指引》《故意伤害罪案件量刑工作指引》,与会人员聚焦司法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及需要共同推进的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就统一轻罪量刑尺度、缓刑适用标准,落实刑事证据规则,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协同做好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达成共识。
董宇指出,开展法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做实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要求。一要凝聚同心共识,形成司法合力。要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深化理念互通,以会商凝聚共识、提质增效,将会商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二要落实同题共答,巩固会商成果。要突出问题导向、合作导向、成果导向,不断拓展会商领域,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要建立会商项目台账和落实反馈机制,将会商的成果真正落实落细。三要深化同堂共学,共建过硬队伍。要用好会商交流平台,持之以恒深化法检之间良性互动关系,更多开展法检同堂培训、业务交流、联合调研等活动,实现工作互督互促、信息互联互通、队伍互学互鉴,推动队伍素能整体提升,为奋力谱写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余深画指出,要树牢“司法共同体”意识,构建法检互动新格局。“两院”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共同肩负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司法合力,以交流会商成果促进司法理念的同步更新、业务素养的同步提升。要完善交流会商机制,搭建法检合作新平台。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类案处理标准、统一执法尺度,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共同解决当前制约实验区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困难,把“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开展常态长效协作,擦亮法检共建新品牌。要充分运用“两院”协作平台,创新实务交流、同堂培训、同台练兵、联合调研等新模式、新路径,在重点工作、精品案件、法治宣传等方面共创品牌,实现业务互帮互促、队伍互学互鉴,推动“两院”齐头并进、共同发展,为实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供稿:林海泽
编辑:王梦露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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