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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均同意以物抵债清偿执行债务且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以物抵债”是强制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的重要手段。近日,文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因案施策,采用牲畜物抵债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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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多次电话联系沟通协调,吴某表示愿意清偿债务,但确实手中没钱,案件暂时陷入僵局。于是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吴某家中,调查了解到吴某饲养了11头牛,执行干警想到以活牛作价抵债的偿还方式解决本起纠纷。

经与双方提议并征得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就抵债价格进行沟通协商,但迟迟未能达成共识,为及时兑现权益,执行法官再一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并邀请相关村干部参与协调工作,最终用2头大牛及7头牛犊以市场价活牛过磅的方式抵顶全部案款,在执行法官全力组织调和与现场监督交付下,一起借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本案执行过程中,体现了文水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以物抵债”执行措施,以“活牛”作抵高效兑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的理念,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责编:穆沛方

来源:执行局

编辑:康昭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