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走在安徽省淮北市的龙脊天路上,路边的冬青树排列整齐,绿化工人正在为新种植物培土施肥。“就在3天前,我们刚刚完成了新增冬青树的移栽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新种了1000余棵,现在这一片的绿化明显更密集了。”东部山场森林多目标经营工程杜集段项目施工负责人介绍。

此前,安徽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整治,淮北市纪委监委接到了一条来自专项巡察的问题线索。

“合同里写了在大顶山场区域内应种植冬青树3950棵,但实际种植仅2900棵。工程量减少近26%,工程款却正常结算。如此明显的问题,在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等多次动态验收中都没发现。”巡察组移交来的问题线索中,清楚列明了东部山场森林多目标经营工程中防护网规格尺寸不达标、冬青冠幅及数量不够等问题。

经查,该项目验收中存在公职人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现金,未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对苗木数量验收较为简单粗放,未能发现苗木数量不达标等问题,共涉及4名党员干部。“有时候收礼、受贿的地点就在项目验收现场,毫不避讳。”淮北市纪委监委专案组成员孙良告诉记者。

在审查调查中,专案组还发现,绿化工程领域的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挂靠施工现象比较突出。“比如,某项目施工方负责人赵某向6名相关党员干部行贿或送礼,先后以10余家公司的名义承揽过绿化工程项目。还有,某项目施工方负责人杨某通过‘买标’方式,在5年内先后挂靠常州宇翔园林建设、安徽广阔园林等绿化工程公司资质,承揽了多个工程项目。”孙良介绍。

在该系列案中,淮北市林业局原局长陶士军、林业工作站原站长朱海洋、林业工作站原副站长刘阳等3人为他人在项目验收、资金拨付、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均被给予“双开”处分。市林业工作站李某、王某等8人,因工程验收方面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收受他人财物,分别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针对专项巡察、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淮北市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市林业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视问题,围绕项目招标、审批监管、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1个,并督促制定出台《淮北市林业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淮北市林业局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对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审核验收等环节实行内审制度,严防“定向”招标、验收“放水”等乱象,强化对工程项目的全流程管理。

“这个项目由谁负责验收,是否经过内部审计?”10月20日,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对2023年相山绿化中幼龄林抚育及加密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深入各单位、相关工程项目一线,实地检查50余次,紧盯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责任。

“城市绿化工程是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群众获得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心工程。我们将继续进一步分析研判绿化工程建设各环节存在的监管盲点和制度漏洞,以有力监督持续净化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行业生态。”淮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朝晖说。(记者 沈东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