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六大行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广东地区落地情况如何?据广东中行最新消息,首日上午,该行已受理上万笔客户调整申请,超8成已审批并完成调整。其中,大部分申请主要集中在重定价周期的调整上。
据悉,当前广东中行已正式启动个人住房贷款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调整服务,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
值得留意的是,按照各家银行当前的规则,存量房贷客户可选择按3个月、按6个月、按12个月这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重定价。但有银行已经明确表示,每笔房贷在贷款结清前仅有一次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不得进行多次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重定价周期是越短越合适吗?有银行人士回应称,重定价周期不一定越短越合适,在贷款利率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房贷客户可更快执行新调低的LPR;反之,在贷款利率上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同样将更快执行新调高的LPR。因此,上述银行人士建议,贷款结清前只能有一次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调整后无法撤销,所以建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慎重选择。
“我的房贷为啥还不能调?”
虽然有的网友已经申请成功,但还有网友发现,自己的贷款行手机App上还没有申请重定价周期调整的选项。是什么原因?
这可能和两种情况有关,一是对于固定或基准利率的存量房贷,需先向银行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然后再按照现行规则进行利率加点值或重定价周期的调整。
二是与各银行的调整节奏有关。据各银行公告,六大行申请重定价周期调整的时间均不晚于11月15日,中国银行最早在11月1日起开始受理,借款人可以通过各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自助办理。
记者梳理了部分已发布公告的银行申请调整时间和渠道:
从公告来看,目前,银行提供按3个月、按6个月、按12个月调整三种重定价周期,借款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仅可申请调整1次,不得进行多次调整。
最高贷140万
佛山公积金拟出新规
10月28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征求意见
拟将二孩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此外,还将放宽公积金贷款范围
建面144平以上也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
二孩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
最高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
根据《关于调整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管理办法拟删除第十条第(四)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为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4平方米的普通自住住房。” 同时,第十六条第(三)款“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调整为“属于二孩以上家庭”,这意味着属于二孩以上家庭的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
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
最高额度可达140万元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对《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房金管〔2024〕46号)相关标准进行调整。
其中,第二点第(五)款:“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调整为“属于二孩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这意味着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符合相关政策的,最高额度可达140万元。其中,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达到三年及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购买的住房为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购买的住房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属于二孩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而在10月24日,佛山市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政策利好。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其他五个部门,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这是继5月13日“13条房地产措施”之后,佛山市对房地产市场的又一次全面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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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新快报、扬州日报、中新经纬、佛山住建、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丁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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