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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杜某、李某、熊某、吴某因犯赌博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分处罚金5000元。

杜某、李某、熊某、吴某通过赌博相识,平时都喜欢赌博。在某次聚会时,4个人相互抱怨没地方赚钱,想要找个来钱快的赚钱方式。后熊某提起自己认识仙游县某赌场负责人,4人便与该赌场负责人联系,到赌场专门坐庄与参赌人员对赌营利。

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4人通过合作筹集数万元至10多万元不等的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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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4人以营利为目的,坐庄招揽他人聚众赌博,该行为已涉嫌赌博罪,并据此对4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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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法治报

编辑 | 罗婷婷

审核 | 林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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