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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利

按辈份我应该叫他小叔,可他比我也大不了几岁。因为离的只隔两户的人家,所以总在一起玩。小叔手特巧,可以编出各种花鸟虫鱼,我尤其喜欢他的草编戒指,经常缠着他给我编出了各种草的戒指。

小时候,我喜欢带着小叔给我用麦秸杆编出的戒指,金黄透亮的戒指就跟真的一样 ,向大家炫耀。慢慢的我和小叔在疯疯癫癫的玩闹中长大。小叔鼻子的下面开始长满了毛绒绒的胡须,我也以从梳着羊角辫的小丫,变成了大辫子在腰间摆来摆去的大姑娘了。

我们都长大了,没了往日的无拘无束。一种大姑娘的羞涩,夹杂着万般的依赖。我不在把小叔当成儿时的玩伴,而是把他当成了自己一生中重要的人,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一种爱?那是一种懵懵懂懂的感情。有一天晚上,小叔说他想要出去闯世界,那晚他送给我一个精美的草编戒指,小叔说他要永远套住我的心,发誓将来给我买一个金灿灿的金戒指。

我和小叔的事不知道怎么露出了端倪,家里人极力反对。原由是在我们这个村里有一个同姓不通婚的习俗,虽说我们只是很远很远的族亲。在世俗及伦理的挤压下,我和小叔慢慢的疏远了,但我在心里却放不下他。也许是初恋的受挫,小叔真的去外面闯世界了。

小叔真的走了,走的那么让我揪心,说实在的我真舍不的他,可他倔强的走了。我时不时的望着那草编的戒指。都说时光的流水是温柔的,可是对于我确无时无刻不时一种折磨。期盼的等待中小叔回来了。

终于拗不过家人的强迫,与他人订了婚约。我感到歉疚,是我掐断了我们的初恋,我怕见到小叔,可偏偏在一个人流熙熙攘攘的县城小站,见到了我朝思暮想的他。小叔的眉眼还是那么俊秀,只是脸庞变得黒了,我突然的发现他的一支袖管空荡荡的。在我惊诧的一瞬间,小叔掏出了一枚金灿灿的金戒指:“这是给你的结婚礼物,好好待你的丈夫啊。”小叔说的是那么轻松,但我清楚的感觉到他在我面前掩饰的失落和苦涩,眼角盈盈的闪着泪花。我怔怔了半天,随后疯狂的扑上去放声大哭了起来。后来听说小叔为了尽快给我买金戒指,一次在工地上加班摔断了一只胳膊。几年后,小叔与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寡妇结婚了,听说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

我结婚以后,几年时间都很少回家。不止是因为生活的琐事,最主要的原因是怕见到小叔,怕见到他的那双眼睛。这么多年,小叔的影子还是那么清晰的在心中缠绕。在宁静的夜晚,我拿出那依就金灿灿的草戒指岁月匆匆,而我心依旧。可我感觉到小叔的眼晴依旧在穿过岁月凝望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