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执行完毕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到位金额9000元,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2天。
李某某被吴某某雇佣修建井房,完工后吴某某以质量问题为由扣下劳务费3000元,经多次索要无果后,李某某将吴某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吴某某支付李某某劳务费3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接收到此案后,经分析认为该案件标的小,通过释法明理或许能够化解矛盾,执行完毕可能性较大,同时还发现其他执行团队有两起案件与此案情况相同、被执行人也相同,于是立即通知三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到法院。经过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权衡利弊后当场筹钱支付拖欠工资,三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三起案件的顺利执毕,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苏博)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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