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的事情,有时候真的防不胜防。
江西女子陈女士,有天走在路上,见路边有个金色的圈,就弯腰捡了起来。
她不敢相信,这是一个金手镯,这么大一个手镯要是丢了,当事人肯定会知道,想了一会,她猜测,可能就是一个镀金的仿制品。
为了验证猜想,她把手镯放在衣服上蹭,果然,手镯掉色,这更印证了她的猜想。
陈女士也没放在心上,一个镀金的手镯毫无价值,带回去放在桌上,看到女儿拿着玩,担心镀金对女儿的身体有影响,就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怎么也没想到,过了几天,有人敲开了她家的门。
来人自称失主,说走在路上丢失了一个金手镯,当时没发现,回家后想起来寻找,就通过监控视频,锁定了陈女士,这才找上了门。
陈女士感到好笑,你丢了金手镯关我什么事?怎么证明那个金手镯就是你的?
对方也不慌,说出了金手镯的细节,陈女士坦言,自己确实捡到了一个手镯,但看到掉色,就以为是假的,已经丢掉了。
本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没想到失主起诉了她,并且要求她赔偿自己金镯子的损失。
对于这件事,不知道你怎么看?
感觉也太离奇了。
先不说陈女士捡到的是否是金镯子,就说失主自己保管不当,为什么要别人赔偿全部损失呢?
换句话说,要是你不丢失金镯子,不就没有后面事情的发生吗?
陈女士要真是贪便宜的人,估计也不会承认,她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出那是真的金镯子,这也是她能坦然承认的原因。
这件事的后续,判决下来了,结果让人意外,由于失主提供了购买金镯子的发票,陈女士需要赔偿对方1万6千余元。
理由是,根据相关规定,拾到东西的人有义务保管失物,并且主动报警,在失主找上门来的时候,积极返还物品。
由于陈女士捡到了手镯,却没有保管好,再加上物品价值贵重,就有了承担的义务。
无独有偶,另一个男子也经历了类似的事情。
这个男子在路上,捡到一个金链子。
他也以为是假的,走到有光的地方查看一下,发现光泽不对,又随手丢掉了,导致金链子彻底找不到。
后来,金链子的主人找到他,以他没有妥善保管失物为由,要求他赔偿金链子的损失,经过判决,由于男子确实捡到了金链子,需要赔偿对方80%的损失,也就是8千多元。
看到这里,你是否警醒。
路边的遗物不要随意捡,要是真的捡到了,还是要主动上交为好。
原因很简单,你不一定能判断这个东西是否保真。
人性经不起考验,我们不以恶意揣测别人,但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万一有人买了金手镯,但又故意用相似的假手镯丢在路边,等你捡到后,然后要求你返还真手镯的价值呢?
你说捡到的是假手镯,就算拿出了失物,对方还可能反咬一口,称你掉包了呢。
所以说,咱不贪小便宜,也就不会入局。
有人可能会问,难道就没有破局的方法吗?
一位律师的方法是,要是你在捡到东西的时候,当场判断有问题,直接丢在了原地,那么你就不会有问题,就算被失主找到,通过监控也能看出你没有拿走,他也不能要求你赔偿。
要是你把东西拿走,换一个地方丢,那就有责任了,说明你保管不当,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你学会了吗,对此怎么看?你觉得路边的东西能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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