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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学校
  • 用户99****8

  • 留言ID:217993222024-10-21 19:54

  • 某学校违反规范办学行为:

  • 1.违规收费,违规考试,违规排名,把考试排名公开公布考试排名。义务教育阶段只考期末考试,该校违规组织统一月考,给i班级和孩子排名,违反规定提前和延迟放学,增加在校时间。

  • 2、小孩子在校时间太长,对小孩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上午8:20上课,要求孩子7:30到校,下午2:30上课,要求孩子1:50/2:00到校,下午课后服务下课时间5:50,下午小孩在校时间长达4个小时,孩子没有午休时间,中午还布置作业,导致小孩没有时间午休,要求中午禁止布置作业,小孩能安心睡个午觉。

  • 3.除此之外,部分老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继续延长孩子在校时间,又再5:50的基础上延长一个小时,并且在收取360元的课后服务费基础上,另外收取1000元小孩写作业看管费。

  • 4.违规课后延时服务,课后服务应该不让小孩统一待在教室,而是应该开展丰富的课外活动。

  • 5.请某学校领导全部整改到位。

  • 该留言中含有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办理机构可见。

  • 官方回复
  •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 2024-11-01 14:56

  •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市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利辛县委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 关于您反映违规考试,违规排名的情况。经查:您反映某学校实为利辛县***小学。2024年10月12日,该校部分年级进行了组内学科素养监测,个别班级存在违规排名情况,违反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规定。该校已召开了全校班主任会议,对组织考试的班级进行了通报批评。利辛县教育局已要求该校加强考试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 关于您反映违反规定提前上课和延迟放学,增加在校时间的情况。经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的通知(皖教基〔2024〕9号)规定,小学阶段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利辛县***小学按照该规定执行。对部分提前到校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看护学生在教室学习。暂未发现该校存在强制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的情况。

  • 关于您反映中午布置作业的情况。经查:该校存在个别班级中午布置作业的情况,现已纠正。利辛县教育局已要求该校严格落实作业总量监管责任,控制作业总量,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

  • 关于您反映违规收费的情况。经查:根据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22号)规定,该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360元/生/学期。针对您反映课后服务后再延长一小时,另外收取1000元小孩写作业看管费的问题,目前,利辛县教育局已成立调查组,正在逐年级逐班级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将依规处理。

  • 关于您反映课后服务未开展丰富课外活动的情况。经查:受场地限制,目前,该校课后服务在保障每天1课时作业辅导的基础上,分年级分时段开设了口风琴、硬笔书法、素描、篮球等内容丰富的课外活动。

  • 相关情况,请与利辛县教育局联系(联系人:米一帆,电话:0558-8819216)。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 送学路不让走
  • 用户6*****3

  • 留言ID:217630632024-10-16 08:32

送孩子上学经利辛县金域华府东门被谢*等人拦阻,就是不能走,态度恶劣粗暴!

该留言中含有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办理机构可见。

官方回复
安徽省亳州市政府办公室

2024-10-29 16:40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利辛县金x华府小区东门不让通行”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了解,您在送孩子上学时,为避免绕路,从金x华府小区内穿行时,该小区物业经理谢x称小区外人员从小区通行影响小区环境及安全并提醒以后不能从该小区通行,双方为此发生口角,您反映该小区物业经理说话态度较差,希望物业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此,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已责成金x华府小区物业公司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服务意识,耐心为过路群众解答疑惑。今后,如遇到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辖区民警将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利辛县公安局,电话:0558-8812914。

  • 我们小区业主不想开北门
  • 用户99****0

  • 留言ID:217982972024-10-21 17:07

我们是利辛县天允公馆小区业主,小区规划为两栋安置楼独立向外开门,与小区隔开。现在小区想法设法让安置户融入小区,第一步是违反规划从楼道内大厅破墙开门,受到我们的阻拦没有成功;第二步开发商将万峯汇商场东侧全部绿化违规擅自清除,为安置户解决电瓶车停放充电以及举办红白事的场地,并且在车库步道入口塔起雨棚。现在又开始了第三步要将小区北大门改成抬杆式,方便安置户进入。我们不能理解,也不能同意。希望书记给主持个公道。

该留言中含有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办理机构可见。

官方回复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2024-11-01 14:40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市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利辛县委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小区规划为两栋安置楼独立向外开门,与小区隔开的情况。经查:利辛县天允公馆小区共20栋商品房,由安徽天允易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其中:利辛县城关镇政府购买了该小区7#楼、8#楼用于棚改安置房,在7#楼、8#楼(两楼连为一体)与6#楼之间规划有一南北次通道,7#楼、8#楼并非独立楼栋。2024年9月底前,7#楼、8#楼政府回购安置房未安置时,开发单位擅自将该小区次通道封闭。根据要求,拟将该次通道改成抬杆式大门,恢复其通行功能。

关于您反映开发商将万峯汇商场东侧全部绿化违规擅自清除并为安置户解决电瓶车停放充电场地的情况。经查:您反映的绿化带位于万峯汇广场东侧,开发单位现移除了绿化带并设立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棚,以满足商户和安置户充电需求。

相关情况,请与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纪晓龙,电话:0558-8803219)、利辛县城关镇政府联系(联系人:何婧,电话:0558-880357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回手二手家电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无证经营

  • 用户99****0

  • 留言ID:218207152024-10-24 17:35

利辛县某单位对面向东30米有一家回收二手家电的,名叫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无证经营,回收到二手家电一直裸露在外,一到下雨时周围地面锈迹斑斑,请书记核查处理。

该留言中含有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办理机构可见。

官方回复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2024-10-31 11:10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占用公共停车位相关问题,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陆*峰占用利辛县滨河路北侧、霸王路西侧公共停车场停放车辆,无证回收二手家电。在利辛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目前陆*峰已将回收的二手家用电器清理完毕,车辆已开走。利辛县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利辛县城市管理局联系(联系人:黄贵柱,电话:0558-8817281)。

归雁计划(已办结)

来信人:李*** 来信时间:2024-10-28 08:29 信件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

您好,请问我们县是否有全国教师归雁计划。

回复单位: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10-30 10: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我们县是否有全国教师归雁计划。”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利辛县暂无县外在编教师归雁计划。
如有疑问,请联系利辛县教育局人事股王鹏飞,电话:0558-8800222。

来源 | 利辛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