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可以说是农村老百姓一生之中最大的事情。

它不仅仅是一个居住空间的构建,更是家庭梦想、生活希望以及世代传承的象征。

然而最近,有关于农村建房的一则消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有网友称农村全面禁止建房,连翻修都不行,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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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在查询相关政策后了解到,目前我国并没有出台政策不允许农村全面建房、翻修房子。

但是,此前国家强力部署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今后在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一经发现,基本都会被强制拆除。

另外,前段时间,澎湃新闻也有消息,福建地区严防发生农村建房安全事故,马巷街道将严格对建房脚手架搭设行为进行巡查,三层以上一律禁止使用竹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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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并没有所谓的“全面禁止建房”现象,但是依据现行的规定,如果出现以下几种不合规情况,还是会被“禁止建房”的!

此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重点提到要稳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而且这次改革的重点,总结来说就是“3不批、3不准,2类人严禁建房”,具体我们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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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五种情况,禁止建房

①没有按照村集体规划建造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所以,在乡村建房一定要得到相关的许可,并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建房,违规建房会面临拆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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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占用耕地建房

相关土地法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窖、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耕地的性质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生计的重要土地资源。依据现行的规定,一旦触碰耕地红线,等来的便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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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超占建房、多占建房

我国土地法相关的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另外按照现行的“一户一宅”政策,一户家庭只能有一块宅基地,如果超占、多占土地建房,一旦被发现,不仅会面临违规建筑被拆除,还会导致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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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违规在宅基地上建造其它类型的建筑

有些农村居民,会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造厂房、养殖场等,这违背了宅基地的用途。

所以咱们农民要修建住宅,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先行相关的审核程序,经过批准以后,那么就可以在农村进行房屋翻建和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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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宅基地二不批、二不准、2类人严禁建房”

1、宅基地“二不批”

为避免农村宅基地的资源浪费,国家也提高了对宅基地的申请门槛,接下来想要建房、转让等将迎来“二不批”。

①出售、赠予、出租等不批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组织的集体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而村民并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不能将其当做商品一样随意出租、买卖、赠予等,就算申请了上级部门也不会批准。

另外,虽然现行的政策,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a.宅基地只能在同一个村集体内才能转让;

b.转让前,必须要村集体的同意批准;而且转让时,地和房需要一并转让;

c.受让人没有宅基地,并且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总之,农民将宅基地卖给城里人,这是绝对不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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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非农人员申请不批

如果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就不能去农村申请宅基地,即使申请也不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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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土地“3不准”

①土地流转不准违背农民意愿,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②宅基地退出不准违背个人意愿。不能强迫或诱导农民。且要有偿自愿退出,保证农民的根本利益。

此外,还不能改变农村土地的性质建造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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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类人禁止在农村建房

一类是:严禁老板利用宅基地建别墅

国家相关的规定明确: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此外,今年韩俊书记也说了:宅基地不可能是城里人特别是大老板的后花园,宅基地的根本性质无法改变。

所以对于一些老板利用宅基地建别墅的现象,是一定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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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类:严禁给退休干部分宅基地

退休干部户口早已脱离村集体,按照规定,如果不是村集体成员,就无法分得宅基地。所以,对于那些想利用手中权利回村分地建房的情况,也是严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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