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在新乡日报发布了通报,对企业反映的迟迟不给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问题进行了回应。
通报的主要内容,是为回应网上的报道作出处理的。大体意思是,组成专班对此项事件进行了初步调查,认为企业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称已由企业所在地,也就是辉县市场监管局指派核查人员进行核查。
通报中还说,诚恳接受舆论监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看看网友是如何评论的:
有的网友说,如果这件事情不被媒体曝光的话,是不是还这样不声不响,还是没有人管呢?
有的网友说,相关部门早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把事情搞大了,才认真对待,才认真去处理呢?
有的网友说,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是懒政庸政和不作为,必须要进行严肃处理。
当然,也有一些网友态度和言辞挺激烈的。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怕把网友的评论放到这里,本篇文章会通不过审核。
今天早上看了“大皖新闻”对这件事的报道,报道的很详细。对这家企业申请办理许可证的来龙去脉,包括中间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说的很具体,也很明白。
通过“大皖新闻”的稿件,很多人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导致企业迟迟拿不到证的原因,在于辉县那几个核查组的不作为。
很多人表示,对这几个核查组组长的行为很不理解。因为他们几个人的行为很一致,就是不组织核查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而且理由也是出奇的一致——没有时间!
按照相关规定,现场核查是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前置手续,核查组成员至少要有两个人,可以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聘任。
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核查组的专业人员,是由当地辉县市场监管局聘请的,那么核查组就应该对辉县市监局负责任。同时,辉县市监局对核查组也有监督管理责任。
但对于这件事,为什么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出面,而由它的上级部门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出来发发通报呢?
市场监管局是当地政府的组成部门,这一点肯定是没有异议的。但是由于各地的管理不一样,有的地方市场监管局还要受到上级部门的领导。也就是说,既受当地政府领导,同时受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的领导,即双重领导。
由此我们可以推论,辉县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被双重领导的,否则,新乡市场监管局是不会出面的。这就导致了有意思的场面:下级单位搞出了乱子,上级单位擦屁股!
或许对于辉县市场监管局来说,自己的确有难言之隐。毕竟,在企业起诉自己,法庭宣布自己败诉之后,他们竟然提出了上诉。提出上诉,不应该是无缘无故的,肯定他们不认为自己没有过错。
辉县的这个事件,并不是首例,网上还有一些类似的事件。这更让很多网友不理解: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会发生类似的事件呢?所说的举一反三呢,根本看不到呀!
而有的部门或有的人,明明知道小事要拖大,大事要拖炸,为什么要偏偏拖呢,非要等到爆炸之后才处理呢?是他们司空见惯太麻木了,还是他们就是想要这种效果?我们不得而知!
后续的问题是:这个企业很快就会拿到食品生产许可证。但很多网友认为,这家企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也许会遇到很多困难。
至于原因嘛,感兴趣的可以看一看本号9点时发的另一篇文章,企业与管理部门之间有潜规则,企业最怕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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