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本报从长沙县政府获悉,长沙桑德水务有限公司黄花污水处理厂4·30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4月30日,在长沙县黄花镇长沙桑德水务有限公司黄花污水处理厂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5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发生单位为长沙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涉事随车起重运输车是桑德水务公司购买的非营运车辆,事发时该车正在进行污泥吊运作业。
因现场无监控设备和目击证人,经现场勘查、调查询问,调查组综合判断认定:2024年4月30日16时,根据桑德水务公司安排,驾驶员随车到公司的黄花污水处理厂储泥池边进行倒泥作业,其在未将随车吊的支腿正确支设的情况下,在随车吊右侧(副驾驶侧)操作台操作两个装满污泥的料斗吊至储泥池进行倾倒。因重心不稳导致随车吊整体向右侧翻,其躲避不及被随车吊车身压住下半身,身体受伤被困。事故造成司机死亡。
本报注意到,驾驶员安全意识麻痹大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未将随车吊的支腿正确支设及确认作业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起吊作业,导致起吊过程中车辆重心失稳侧翻,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桑德水务公司及公司法人代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均建议由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给予行政处罚。桑德水务公司生产经理,同样建议由长沙县行政执法给予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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