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等待交警处理!
然而
现实中却有“碰运气”的肇事者
心存侥幸妄想“一跑了之”
殊不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逃逸必严惩!
案情回顾▼
2024年10月20日03时35分许,乌兰察布市公安交管支队集宁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马路躺着一个人,周边群众看到是被一辆车撞倒后跑了,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确定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随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根据报案时间推算,民警调取周边路段的监控录像,逐帧筛查可疑车辆。最终,一辆别克牌小型轿车符合案发时间通行轨迹。民警立即锁定驾驶人李某某及车牌号蒙JBXXX3的别克牌小型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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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线索很快找到嫌疑人李某某住址,结果李某某家中空无一人,随后民警分组行动,一组在小区周边寻找肇事车辆,一组继续寻找嫌疑人,在走访小区保安时得知李某某在小区附近开了一家理发店,而其中一组也已经将肇事车辆找到,经过痕迹比对,与事故撞击点极为吻合。同时另一组也在理发店找到了嫌疑人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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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询问,李某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日08时20分许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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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发生事故撞人了怎么办?
看不到?赶紧走?
内蒙古交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千万别逃逸!
无论是心存侥幸,还是怕承担责任,
逃逸必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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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杨 涛
▎文字组稿:刘彩玲
▎通 讯 员:杨 涛 刘彩玲
▎责任编辑: 孟祥婧 李 丽
▎审 核:张 瑞
▎素材来源:乌兰察布市交管支队云谷·山图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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