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操心,我们一定按调解协议履行赡养义务,让我父亲安享晚年!”近日,凤冈县人民法院永和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让耄耋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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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冈法院

基本案情

老李今年八十岁,共育有四女一子,且均已成家立业。由于五个子女各自的家庭原因以及受农村旧俗观念的影响,认为赡养老人都是儿子的义务,嫁出去的女儿无义务赡养,导致各方在赡养老李的问题上存在诸多矛盾、积怨较深,现老李独自生活在小儿子位于老家的自建房里,已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体弱多病,生活无法自理,而子女对老李赡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老李无奈诉至法院。

纠纷化解

庭前,永和法庭干警前往原、被告所在村委会了解双方基本情况、生活现状、双方的矛盾症结所在,为就地化解矛盾,承办人决定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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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五个子女对于赡养老人的意见以及老李个人意愿,四个女儿均称其作为女儿,按照农村风俗来说,赡养老人不是她们的义务,她们现已各自成家,为了各自家庭和谐,不适宜将老人接到家中共同居住,理应由她们的弟弟对父亲进行赡养。小儿子则表示,父亲应由五兄妹轮流照顾,而老李希望与儿子共同居住生活。了解到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宜调解不宜判,只有通过调解,才能从根源上修复亲情,将老李的赡养问题彻底解决。于是,承办人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多角度释法明理,逐渐打开各被告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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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老李年纪较大,如果轮流往返,身体经不起折腾,若送往养老院,子女们又不放心。承办人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提出由小儿子照顾老李日常生活起居,其他四个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的意见。调解过程中,围观群众因受法官释法说理的影响,纷纷加入调解队伍,帮助法庭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该案圆满结案。案件最后,小儿子真挚的对法官说:“法官,我现在就把我父亲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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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

在案件调解协议达成后,永和法庭趁热打铁,立即开展现场法治宣传,向围观群众发放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预防老年诈骗、和谐家庭文明家风的法治宣传手册,向围观群众讲解民法典关于赡养老人的相关规定,文明家风的重要作用,以及预防老人诈骗的方法,进一步加强围观群众的法治意识,消除旧俗思想,在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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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果

  在这场法律与旧俗观念的碰撞下,法律的理性逻辑辅以法官的柔情办理得以胜出,同时通过家门口办案、法治宣传,真正意义上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 。法官提醒,赡养老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不仅要给予父母经济上的供养,也应当从精神上对父母多加关心和爱护,让父母能够幸福地安享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