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评论

近日,一超市因卤水拼盘上的“阴阳日期”引发关注。有媒体报道,一名湖北省武汉市民购买的卤水拼盘标注的分装日期是当天。但回家后,这名消费者发现卤水拼盘包装盒底部还有个隐藏标签,原来这盒卤菜其实是保质期为1年的冷冻预制菜。此事曝光后,武汉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该超市下架相关商品,并限期整改。

生产日期,这个与保质期紧密相连的词语,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判断食品新鲜程度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一旦生产日期玩起“躲猫猫”或者“障眼法”,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便无从保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日期的标注早已作出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产品质量法也明确,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市场监管总局今年3月印发的《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对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了更明确的规范。

然而,一些生产厂家、商家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的标注依然没有达到法定要求和消费者的期待。生产日期“躲猫猫”“障眼法”的现象依然存在,而且往往是生产厂家故意为之,甚至通过更换食品的生产日期来“延长”保质期,牟取不正当利益。

“徒法不能以自行。”如果法律法规不严格执行,就不足以震慑违规商家。期待各地的监管部门能够雷霆出击,通过严格执法守住公众食品安全的防线。

直面健康热点

分享真知灼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文:胡新波(职员)

图:沈海涛

编辑:杨真宇

校对:马杨

审核:管仲瑶 徐秉楠

本文经「原本」原创认证,作者健康报社有限公司,访问yuanben.io查询【66DUDDR5】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