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为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林木防护责任,10月29日-30日,汝南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系列活动,通过交流座谈、调研走访、防火宣传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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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林木防护座谈会,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与汝南县林业局相关人员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森林火灾风险点和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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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检察干警同县林业局、宿鸭湖湿地自然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走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实地走访调研,查看防火警示标识树立、悬挂情况,巡查林区内是否存在风险隐患,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巡查近期是否存在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捕猎等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多样性的行为。调研现场,走访人员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保护中心日常工作情况和管护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并针对之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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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走进县莲花广场,在消防主题公园开展“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助力织牢森林防火‘安全网’”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向过往的群众发放森林防火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普及预防森林火灾的基本知识,讲解森林火灾带来的危害和导致森林火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职能和作用,引导群众为守护生态文明、携手共建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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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推进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更好地实现了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同时进一步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为共建美丽家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林业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落实“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确保森林安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图片/王小生 龚旭阳)

【责任编辑:蔡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