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近年来,兰考县检察院持续传承弘扬焦裕禄精神,在检察听证中创新人大代表监督模式,持续规范流程管控、加强听证员管理,打造人民满意的兰考检察听证“样板间”。
突出人民性,创新人大代表团轮值监督机制。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度融入检察实践,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人大代表团轮值参加检察听证制度,综合代表所在行业、代表团规模人数、轮值频次等,确定12个月度轮值团,并按照回避制度和“民主+自主”双推荐原则确定具体轮值代表。截至目前,已邀请代表轮值参与检察听证400余次。
突出前瞻性,探索规范化基层听证指引。设立听证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研究制定听证工作指引,规范听证审批表、听证笔录等8类工作文书,从组织审批、人员邀请等5个环节规范听证流程,制定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类案主持词6种,推动听证开展标准化。
突出科学性,完善听证员科学管理办法。在注重选任行业领域多元化的基础上,完善听证员资质出入库审查、听证回避和定期审查等制度,针对3次以上接受邀请但无故缺席、相关执业证书被吊销等人员,核实后取消其听证员资格,并反馈至所属单位。建立听证员履职通报机制,领导小组定期汇总履职情况,就积极履行职责并发挥明显作用的听证员,向所属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送去表扬信20余封。
突出便捷性,推行高效便捷网上听证方式。建成可直播听证室,结合群众诉求和当事人情况,因案制宜选择远程视频方式召开听证会180余件,以“不见面的方式”实现“看得见的公正”。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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