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鸡西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落实省司法厅工作部署,在强化基层法治力量上“探路子”,在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谋新篇”,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协理员队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招录转隶司法协理员214人,以“法治之力”助推“基层之治”,为建设平安鸡西、法治鸡西注入新动能。
一
强化政治引领,在谋篇布局中把舵定向
鸡西市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作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所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来抓,全域全覆盖强力推进。一是坚持高站位部署。成立以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司法局长、财政局长、人社局长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二是坚持高质量规划。采取“纵向摸底、横向调研”两手抓模式,通过“书面+电话+实地”调研方式,全面了解三县(市)、六区司法所队伍建设现状,对比了解公安辅警、公益性岗位等聘用人员的招录和待遇保障模式。围绕组织机构、人员状况、年龄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门赴南昌市、湛江市等先进地市开展考察调研,为扎实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打实基础。三是坚持高效能推进。市委书记、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作出具体批示,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力推进试点工作疏通纵向渠道,打破横向壁垒。在全省率先出台《鸡西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将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市委深改委社会体制改革2024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作为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列为年度司法行政改革重点任务,向县(市、区)政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14条,采用11条,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压紧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二
强化因地施策,在建好队伍中持续向优
注重在试点工作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加大对司法协理员的工作职责、核定标准、准入条件、招聘方式、待遇保障等难点堵点问题的研究攻关。一是严格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制定司法协理员年龄、学历等15项选任条件,实行由公安机关初步审核、基层司法所入户审核、职能部门定向审核、司法局综合审核“四位一体”的审核工作机制,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不予聘用。招录工作由人社系统委托第三方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二是突出专业素质。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明确了文化程度、法律专业知识和资格技能条件等具体标准。目前,全市77个司法所均已达到6人标准, 214名司法协理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110人,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的28人,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53人,分别占比51%、13%、25%,较改革前,司法所岗位专业率分别增长7%、6%、6%,司法所人员力量得到优化,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三是提高待遇保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对比同类型辅助人员保障水平,合理确定司法协理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的平均额度,并建立薪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各类保险和优待抚恤等政策。全市司法协理员平均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其中城子河区司法协理员平均每人每月收入3500元,让司法协理员队伍人心更稳,提升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实现“拴心留人”。
三
强化过程导向,在从严管理中激发活力
为了让司法协理员尽快适应岗位、发挥作用,突出“三严”管人,有效激发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活力。一是严格培训“保质量”。坚持扶上马送一程,为司法协理员量身定制了“思想政治课”“法治文化课”“业务培训课”“廉洁奉公课”“四堂课”。比如,上好“思想政治课”方面,把“思想政治课”作为培养司法协理员的首课,采取“集中学+自主学”“线上学+线下学”“书本学+现场学”等方式,引导司法协理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更好服务群众。在上好“法治文化课”方面,邀请专业律师讲授《民法典》《人民调解法》《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司法协理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严密考核“赋能量”。司法协理员实行岗位等级和积分管理制度。岗位分四个等级,积分满10分可晋升一级,负分则降级。在全省率先出台《鸡西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在试用期由用人单位所属管理部门结合培训及日常表现,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司法协理员履行岗位职责、学习培训、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日常考核由司法所负责,每季度一次。对司法协理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年度考核由县(市、区)司法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年底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三是严肃奖惩“控变量”。县(市、区)司法局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司法协理员续聘解聘、岗位调整、奖金分配、评先评优的依据,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或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根据退出机制规定予以解聘或调整工作岗位。
四
强化平台搭建,在有效履职中展现作为
根据工作实际,鸡西市司法局将司法协理员岗位划分为法治建设、综合执法、法律服务和刑事执行四大类,主动搭建舞台,让“小人物”发挥“大作用”。一是搭建“说和人”平台,筑牢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防线。组织司法协理员认真履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职责,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789次,排查纠纷4892件,通过排查及受理开展调解5999件,成功调解5815件,调解成功率达97%。二是搭建“贴心人”平台,打开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局面。在司法协理员创新工作下,司法所积极推进以全新模式,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国家安全、法治乡村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百姓关切的法治知识宣传教育,打通法治宣传教育下沉基层的“最后一米”。截至目前,开展法律大集、广场讲座825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670人次,开展宣传法律法规政策1583场次。三是搭建“监管人”平台,有效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司法协理员力量充实下,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依法监管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法治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谈话、逐一走访、逐一记录”措施。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对象778人,管制1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全市安置4737人,帮教4645人。四是搭建“参谋人”平台,有力促进基层法治治理水平。引导司法协理员积极参与基层政府法律事务,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79件,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7条,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09件。
鸡西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不断赋能创新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成效,持续加强司法协理员规范化建设,真正用好、管好司法协理员队伍,全面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的能力,为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提供鸡西实践样本。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声明:转载此文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目前40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
热门跟贴